法人代表和股东谁的权力大

最新修订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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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定代表人与股东权力大小因股东身份而异。控股股东权益相对更优越,而普通股东则稍显不足。法人是企业负责人,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具有相应职责。股东是公司资本投入方,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因此,股东整体权力大于法人,但具体大小取决于股东身份和整合能力。
法人代表和股东谁的权力大

一、法人代表和股东谁的权力大

需依股东身份之异而有所区分。倘若身为控股股东,则相对法人之权益更为优越;反之若仅仅作为普通股东之一员,并且无法整合各方利益,其所享有的权益则较法人稍显不足。法人乃代表企业的负责人,通常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具有相应的权限与职责。相较之下,股东仅为公司资本的投入方,其所组成的股东大会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法人代表和法人是一个意思吗

法人与法人代表其实并非同义词。

法人是指个体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资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享有所需的民事权益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合法机构。

然而,法定代表人则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代表法人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的全权责任人,并且此人务必是自然人身份。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人代表和股东谁的权力大”,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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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以股东私益权为目的的直接诉讼而言,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共益权而产生的间接诉讼,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制止损害公司的行力。但因为股东行使的是本应由公司享有的诉权,为了防止股东滥用该诉权谋取私剃,损害公司名誉桶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各国立法均对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加以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存在损害事实。公司应当受到损害并存在客观的损失。这种损害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操纵市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为自己确定过高的薪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抢夺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等。
(2)必须用尽公司内部救济。股东代表诉讼是针对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失效情形所作出的制度设计,因此只有在穷尽了公司内部一切可能的救济手段后,公司利益仍然无法得到弥补时,股东才能够启动代表诉讼。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当董事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在提起代表诉讼前,必须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提讼。当监事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提讼。只有当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在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讼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才可以直接提讼。需要说明的是,在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可以不受权利用尽原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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