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对方不搬走怎么办
按照法定程序,若您已成功办理了离婚并完成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那么法律上认定您为该处房产的所有权人。而另一方仍未依法依规迁出,这无疑是严重侵犯了您所享有的财产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依照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即离婚协议),以期恢复对该房产的合法使用权与支配权。倘若对方仍然无视法律规定,拒不履行搬迁义务,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来自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离婚了对方不让见孩子能如何办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如若一方不允许另一方进行子女的探访,那么首先双方应尽力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
若如此未能奏效,那么被拒绝探视子女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这样做是因为,离婚后禁止探视子女,或限制其权利,这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侵权之举。
法院将依据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据以处理和判决关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及行使时间等相关事宜。
同时,法院有义务要求涉事夫妻双方积极协调配合,确保令状能够得到真正落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了对方不搬走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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