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是否不计入羁押期限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6-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精神病鉴定不纳入刑事拘留时效。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精神病鉴定外,其他鉴定时间计入审判期限。若因鉴定时间长导致审判期限到期,法院应变更强制措施,转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精神病鉴定是否不计入羁押期限法律规定

一、精神病鉴定是否不计入羁押期限法律规定

关于精神病鉴定是否应纳入到刑事拘留期间,也即是在审理案件时的时效问题,在此明确指出,精神病鉴定并未被列入此范畴之内。

即在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这段时期内,并不属于审理案件的法定有效期

然而,除了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之外的所有鉴定程序,其所占用的时间均应摊入审判期限之中。

如果由于鉴定所需时间较长,以至于审判期限已经到期却仍然无法完成审判工作的情况下,自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法院应对被拘留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更改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强制措施,将其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二、精神病鉴定多久出结果?

在遵循《司法鉴定通则》之相关规制下,鉴定机构有责任在以下时间段内提供司法鉴定结论:

即鉴定委托书自生效之日起算,须于三十个自然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此外,若鉴定过程涉及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其法定监护人近亲属须获知并应准时出席现场见证;

如有必要,亦可通知委托方亲自到场见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精神病鉴定是否不计入羁押期限法律规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精神病鉴定是否不计入羁押期限法律规定
一键咨询
  • 155****21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1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1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7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5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0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78****55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6****76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62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精神病鉴定是否计入羁押期限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及精神疾病诊断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审理时限。其他鉴定时间需计入。如鉴定耗时过长,审理期限届满后,应更改强制措施,如保释候审或监视居住。鉴定时间不计入案件处理期限。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精神病人能羁押吗
对于精神病患是否需要羁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如果患者在犯罪时处于无法正常认知或控制行为的状态,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后,通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需要被羁押。但是,如果患者在犯罪时表现正常,或者虽然患有精神疾病,但犯罪情节严重,对社会造成了重大危害,那么仍然可能会被羁押。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精神病鉴定是否不计入羁押期限法律规定
精神病鉴定不纳入刑事拘留时效。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精神病鉴定外,其他鉴定时间计入审判期限。若因鉴定时间长导致审判期限到期,法院应变更强制措施,转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羁押人员如何申请精神疾病鉴定,费用是多少呢
[律师回复]
一、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采用精神病学原理和方法,按照法定程序,对涉案当事人在案发当时的精神状态进行评定,并提出当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的意见如果患有精神疾病,还需确定在发生危害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并提出是否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资格,即刑事责任能力的意见其目的是提供专家证言为法庭审判服务。自1980年我国《刑法》颁布以来30年间,全国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所鉴定的案例不下百万,其中95以上案例的鉴定结论为司法部门所接受,对我国司法部门公正执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些年来,据媒体报道,有极少数主审法官拒绝接受刑事被告亲属和其律师要求对被告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尽管申请人提供了被告有精神异常的迹象,甚至庭审时被告表现出明显精神异常。就全国范围而言,这一现象虽属个别地区个别案例,但涉及正确认识和正确对待刑事案件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问题,值得关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将司法鉴定的启动权赋予法官,但接受刑事被告的亲属及其辩护律师的合理申请,委派或指定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为被告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实施司法公平正义的需要。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律赋予被告方以充分辩护权。被告方申请司法鉴定,要求专家为被告在案发当时的精神状态提供证言这是一种提供科学证据的方式。拒绝司法鉴定的申请,便是拒绝专家提供证据,这对被告来说是不公平、不公正的。
二、主审法官拒绝为被告进行精神疾病司鉴定的理由
1、认为被告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不充分。
2、法官们认为在他们与被告接触过程中,被告言谈举止正常,没有发现精神不正常而拒绝司法鉴定。须知,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案发当时被告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其危害行为的辨认能和控制能力,而不只是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的精神状态。这需要详细收集被告在案发前、案发当时以及案发后,包括在看守所、在审讯过程中、在鉴定过程中的精神状态资料,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才能
最后得出可靠的鉴定结论。在刑事案件中,有的被告,只是在案发当时有短暂精神异常,案件审理时已经恢复常态有的被告在案发当时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而是在关押过程中才出现精神病态就大多数案件而言,往往是被告在案发前早已精神不正常,或已经过住院治疗,但治疗不彻底,不仅案发时处于精神病态之中,被关押后精神症状仍然明显。即使如此,在长时间的患病期间,精神病人的症状会有明显波动,有时症状加剧,行为异常非常突出,有时症状缓解,几乎接近常人。还有一部分偏执型精神病人,精神症状主要局限于他的被害妄想,而在日常待人接物、言谈举止方面看不出有明显异常。面对如此复杂的精神疾病,即使是精神病学专家也需要掌握全部详细资料,才能做出可靠结论。主审法官只凭案件审理时短暂的接触,便认为被告精神正常而拒绝通过正规的、科学的司法鉴定程序,对被告的精神状态进行确认,岂是严谨执法、司法公正的态度
3、认为被告杀害多人,手段残忍,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即使是精神病人,也该杀,没有必要进行司法鉴定。这是旧的司法理念在作怪。遵循的是“以血还血”的报复主义。不顾精神病人因病致残、因病致祸这一弱势群体应享有的豁免权利是对《刑法》第十八条的恶意抵制有违司法公平正义的原旨。
4、认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得出的结论不可靠、不足信。有人认为司法鉴定只根据专家主观印象,缺乏科学仪器得出的客观结果。这是对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程序的误解。鉴定程序规定,鉴定前必须认真收集详细的事实资料,包括委托方的调查、审讯,收监后的观察,鉴定方的调查以及鉴定时的精神检查等事实资料。在分析大量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被告在案发当时的精神状态进行确认,并对其责任能力进行评定。这是当前国际、国内通常采用的方法。30年来国内大量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实践,证实这一整套程序是合法的、有效的、可信的,在促进我国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有人认为,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案例的鉴定结论不一致,令法庭无法采信。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类案例在全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只占极少数
其次,对复杂多变的精神疾病由于观察和思考的角度不同,难免会出现意见分歧。这在医学上是一个很平常的现象。就说是法院审理案件,不也有上下级法院意见不一致,而发下来重审的么司法鉴定的意见分歧,通过专家反复论证,意见最终总是能够取得一致的。并不能据此就对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予以全盘否定,为拒绝鉴定提供理由。何况我国司法行政领导部门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如编写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培训教材,拟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实施细则,要求各司法鉴定机构编写精神状态鉴定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作业指导书,用以规范司法鉴定的操作程序和各种标准,以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水平。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精神病鉴定是否不计入羁押期限法律规定
精神病鉴定不纳入刑事拘留时效。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精神病鉴定外,其他鉴定时间计入审判期限。若因鉴定时间长导致审判期限到期,法院应变更强制措施,转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精神病人可以羁押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精神病人可以羁押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被羁押了怎么计算羁押期限
[律师回复] 被超期羁押了该怎么办,哪些情况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哪些情况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一)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精神病鉴定是否不计入羁押期限法律规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