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有哪些
用以证实劳资关系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首先是薪资支付的证据或者记录(即雇员工资发放的花名册)以及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账目票据;
其次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颁发的所谓岗位工作证和服务证等具有认证身份作用的证件;
第三种则是劳动者本人填写的被用人单位用于招收员工的登记表和报名表等招工应聘资料;
此外,还有考勤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其他雇员提供的证人证言也可以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在上述各类证据中,由用人单位承担提供(一)(三)(四)项相关凭证的举证责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收集
1、为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请尽可能地获取证据的原始文件。
若实在无法获取原件,则可考虑采用复印件或者拍照的方式进行取证。
2、假设所就职的公司已为您缴纳了社会保障费用,您可以登录社保局官方网站,或者前往社保局现场打印您个人的所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3、在网络世界中,可以通过收集各企业官网上发布的各类通告或通知,以及您与企业内部相关人士之间的即时通讯记录等形式的数据来获取有力证据。
4、此外,手机短信息以及通话录音同样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源。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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