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限届满后,若未得到转正薪资,首先需要确认的便是您的薪酬待遇,即是否仍将按照试用期时的工资标准支付?若在试用期结束之后,公司仍然以试用期工资作为基数发放,那么您有权提出异议,指控公司的违法行为,因为根据相关规定,试用期内的工资应为正常工作期间工资的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过了试用期单位未聘用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在员工试用合格之后被用人单位解雇时,若该解雇现象起因于员工未能达到用人单位制定的录用标准,并未顺利度过试用期的话,或基于以下几种过错情况下作出解雇决定的,那么用人单位便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员工的解雇非源于上述所列出的各种情况,那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相关法规向员工支付相应金额的经济赔偿金:
首先是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其次是员工严重渎职,收受贿赂,导致用人单位遭受重大损失,再次就是员工在同一时间内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并且此行为对于其履行在本用人单位中的本职工作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或者用人单位已经明确告知员工相关事项但仍然坚持原有的违规行为的,还有就是由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出现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失去效力,最后则是员工在受到法律追责的过程中被认定为触犯了罪行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过了试用期没转正怎么还是试用期工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