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与受害人达成和解之后,若发现存在其他未被解决的民事权益纠纷,仍可提起诉讼请求。
为了确保法律程序的严谨性,此类起诉行为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应根据被告人的人数准备对应数量的起诉状副本以备核实之用。
然而,若是在书写起诉状过程中遇到实际操作上的困难,也可选择进行口头起诉,只需由该法院将相关情况及原告的诉求详细记录在案、实时录入笔录,并向被告人送达相应的文书材料和提纲即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我们遭遇交通事故之后,有很多朋友可能会采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相关争议,然而在这过程中,签订调解协议书的关键环节值得我们重视。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分享几点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首先,如果涉及到保险理赔方面,调解协议书是需要经过保险公司核准的。
若需通过第三者执行直接支付,则受害当事人务必得到第三方的认可许可,否则,就可能陷入无法获得赔偿但又无法寻求有效救济的困境之中。
其次,受害方在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务必要清楚认识到以下几个要点:
确保让对方在协议中明确注明各项赔偿款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节点,了解延期支付所带来的法律影响。
最后,对于支付给对方的赔偿资金,请务必详尽列举出具体的补偿项目,如医疗费用、受害人和其亲属的误工补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和解了可以再起诉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