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还见识居住吗
在被取保候审之后,如果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便可实施监视居住的措施。
然而,若犯罪事实微不足道,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的话,那么就可能会被取消监视居住的决定:
首先,若当事人身患重病,无法自行料理日常生活的;
其次,如为女性,并且正处于孕期或正在哺育自己新生儿的阶段;
再者,如果有生活无法自主的人员需要赡养,并且其是该家庭中唯一承担此项义务的人;
接着,若因案情特殊情况或是为了更好地办理案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妥当的;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在取保候审后转为监视居住的情况下,通常是为了能够继续进行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又犯罪了还能办取保候审吗
如果具备了符合取保候审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应当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关为了避免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会要求并无被刑事拘留之人提供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并且要出具保证书以确保随时任传随时到达地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只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者,都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实施取保候审将会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3)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孕期或是哺乳期内的母亲,如果实施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话;
(4)在羁押期限届满之时,案件仍然没有审结完毕,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后还见识居住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