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自行车载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关于骑行电瓶车搭载乘客发生车祸后的责任划定,可参考以下原则:
首先,被载人员将不涉及到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其次,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应依据行为与事故之间的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并予以明确认定。
具体而言:
首先,若因某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则需由该责任人承担全部的责任;
其次,若是由于双方乃至多方当事人均存在过错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则需根据各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确定他们各自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及次要责任;
最后,如果各方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均无明显过错,且该事故属于纯粹的交通意外事件,那么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有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电动自行车的分类及概念是怎么规定的
近期出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是一种搭载储存电能作为备用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够进行电力辅助输出或/以及电驱操控的双轮式自行车。
这种类型的电动车必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第一,其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得超越每小时25公里;
第二,整车重量需控制在55公斤以下或等于这一数值;
第三,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早期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则是依赖储存电能为辅助能源,拥有两轮设计,既可以人力骑行,又可进行电力驱动或是电力辅助的特殊自行车。
这种自行车同样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其最高行车速度应当保持在每小时20公里以内;
其次,整车重量(即总重)应被限制在40公斤以下;
最后,必须同时具备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另一方面,非标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指的是那些既未能达到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技术要求,也没能通过电动摩托车的公告管理的轻便型电力二轮车辆。
这类车辆通常表现出如下特征:
某些指标如最高行驶速度、整车重量等有某一项突破了电动自行车规定的最大值,抑或是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另外,如果这些车辆并未获得产品的《公告》或是未能获得《机动车合格证》,那么它们就属于非标电动自行车。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情形:
1、对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标准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车辆来历证明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2、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3、对不符合第1、2项规定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实施过渡期管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电动自行车载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