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买房,父母出资是送给子女与购买的区别
在婚姻关系中,父母提供资金购买房产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当未婚夫妇双方在婚前为其购置房屋时,若父母对此提供了投资,则此投资应视为对各自子女的单独赠与,除非父母在提供资金时已经明确表明赠与对象为两人共同享有。
然而,如果父母在婚后向夫妻二人提供了购置房屋的资金,按照事先的协议进行处理;
倘若缺乏此类协议或协议内容不清晰明确,那么这笔投资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属夫妻双方共有,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后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购置的房产仅有一人持有房产证书,那么根据一般的规定和法律解释来看,此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当出现以下特殊情形时,购置的房产将会被认定为某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1.若购置房产的款项完全由购买者的一方父母承担,并且房屋所有权只登记在这一方儿女的名下,此时可以视作父母对其子女的一种单方面赠送行为,而接受到赠予的房产便可当作受赠与人的个人财产看待;
2.倘若购买房产所使用的资金全部由购买者的个人财产而来,无论其购买方式是以个人全额付款还是仅仅支付了首付款,或者是用个人财产来归还贷款,都会被判定此类房产应当归属为购买者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买房,父母出资是送给子女与购买的区别”,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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