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
第一步:
递交申请:
申请人需手持相应的提取证明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的任意服务网点进行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第二步:
审查核实:
经过初步的审查以后,如果发现平台上所提交的资料存在遗漏或者没有实际效用之处,将即时通知申请者并退还相关资料原件。
第三步:
获取反馈:
对于经初步审查合格无误的申请,我们将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信息,同时退还其所提交的全部原始资料。
第四步:
银行支付操作:
之后请您携带已审批过的文档到指定开户行履行提取资金转移手续,逾期未完成会视为无效,提取的金额将由经手合作银行按照申请书的约定,直接转入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储蓄账户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个人公积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针对尚未缴纳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群体而言,其工作单位应当依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账户开设手续,并且计算得出应当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之后,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指定的银行进行缴费;
而对于已经在其他单位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缴纳并将之转入现所在单位的在职员工而言,单位则需要准备好职工住房公积金转户通知书,并填妥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的交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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