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赠与有哪些规定
第一,赠与合同本质上乃是赠与人自愿将自有财产免费给予特定受赠人,而受赠人事先承诺同意接受此种赠与的合意约定;
其次,赠与合同之签订方式既可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甚至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非书面形式;
再者,在赠与财产之所有权尚未完成移转之际,赠与人有权撤销先前所做出的赠与决定,但须注意的是,对于已经过公证程序确认的赠与合同,以及那些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和道义性的赠与合同,则不适用于上述撤销权的限制条件。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民法典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赠与合同在法律上是被允许撤销的。
若赠与标的物权利尚未发生转移,则赠与人享有任意撤回权;
但经过公证程序或者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受此限制。
同时,符合下述任一条件者,赠与人仍可依法行使法定撤销权:
其一,严重侵犯了赠与人及其直系血亲的合法权益;
其二,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能恪守承诺,履行相应义务;
再者,在法定其他特殊情况下,同样也具备撤销赠与的合法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法典赠与有哪些规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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