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费用多少钱
在进行离婚诉讼之时,需要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通常为每次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
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情况,且财产总额未超出20万元范围,则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然而,如财产总额超过此金额,超出部分将按0.5%的比例额外缴纳相关费用。
至于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由人民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合理决策。
关于起诉离婚之程序,主要可分为起诉阶段、答辩阶段以及开庭审理阶段等三大环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离婚诉讼费用谁出
1、离婚诉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通常情况下需由案件发起方即原告于立案阶段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缴纳。
然而,法院在案件审理完毕后,将针对判决结果明确告知各方当事人诉讼费用应由何方承担。
一般而言,败诉方被视为承受损失后果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2、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第二十条规定,所有案件的受理费均应由原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上诉人预先支付。
若被告主动提起反诉且亦按此法规则所需支付受理费,则须自行垫付而非由法院代为收取。
对于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其受理费可不予事先支付。
至于申请费的缴纳,则应由申请人先行支付。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该办法的第十条和第六项,其中的一些类别申请费并不需要申请人提前支付,如执行请求费和破产请求费等。
至于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在实际产生之后再进行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诉讼费用多少钱”,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