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若雇主方不愿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金。
这一补偿分配原则的法律基础源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除开雇主方以保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所设定条款为前提进行续约、但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不同意续签的特殊情况之外,只要依据此项法律规定终止了固定期劳动合同,雇主都有责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到期了需要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吗
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既不需解除也无需续签,因为这时,劳动合同自然而然地告终,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就此为止所负有的权利和责任的终止。
在此期间内,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不再受其约束,这不同于我们通常理解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
的确,解除,这是指合同当事人中的某一方或双方,经过合法程序或依据约定,彻底取消合同效力、解除双方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也不解雇要怎么维权”,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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