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还没拿到房产证可以过户给老婆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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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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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房产证书未颁发前,无法直接转至您夫人名下。您需先办理房产证,再通过转售、交换或赠予等方式依法转移产权。若未提交申办文件,可直接到房地产管理局更改和备档已签的购房合同,随后申请房产证。完成后再依法转移产权至您夫人名下。
商品房还没拿到房产证可以过户给老婆吗

一、商品房还没拿到房产证可以过户给老婆吗

房产证书尚未颁发的情况下,无法将房屋所有权转让至您夫人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首先着手办理房产证事宜,然后依据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形式如转售、交换或赠予房地产来实现产权转移。

然而,若您尚未向相关部门提交申办房产证所需的文件资料,您也可以直接前往房地产管理局对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必要的更改和备档登记操作,接着再提出正规的房产证申请流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二、商品房还没交房怎么退房

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当事人有权解除合约:

首先,由于无法预见且无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客观地得以实现;

其次,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到期之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明确表达了其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或者以实际行动展示出这种意图;

再次,作为主要债务方的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主债务,经过适时的催促通知之后却未能在合理时间内予以履行;

此外,既然当事人有着严重的延误履行债务或是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甚至影响到合同的实际履行,也同样符合解除合同的权利和具体要求;

最后,法律法规还特别设定了其他几种情形,满足这些特定的条件便可依法进行购房合约的解除操作。

简单来说,只要房地产开发商出现以上描述的任何一种情况,包括交付房屋的严重延迟或工程品质低下等等,若同时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有关解约的条件条款,那么作为买受人消费者便可以据此合法地撤销购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还没拿到房产证可以过户给老婆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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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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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贷款还完后怎么拿回房屋?
[律师回复] 房贷偿还完毕之后,拿回商品房产权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从银行手中取回如果商品房产权证正本已经抵押在银行,购房者还完了贷款,或者是提前还完贷款,就需要提前联系银行。银行会告诉购房者何时去办理相关手续。不同的银行具体要求不一样,但一般银行都会要求购房者带上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保单副本和发票。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去银行办理好结算手续后,会领到一个还款凭证,银行还会把商品房产权证正本、买卖合同正本和保单正本一并还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就可以拿回完全属于自己的商品房产权证。 第二种情况:办理撤销(涂销)抵押登记有些银行不要求购房者必须把商品房产权证正本押在银行,而是只需做一个抵押登记,购房者可以自己持有带有抵押登记标志的商品房产权证。如果是这种情况,购房者在还完贷款之后,除了重复上面的步骤外,还要走一个撤销(涂销)抵押登记的程序。购房者在银行办理好结算手续后,银行会亲自或者委托律师联系主管行政部门办理撤销(涂销)抵押登记,通常是到本地的建委(建设局)或是国土房管局办理。各地建委(建设局)或是国土房管局的要求不一样,您可以提前向银行或是这些部门咨询。通常情况下,购房者除了带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保单副本和发票以外,还需带银行开具的还款凭证。 第三种情况:从开发商处取回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也不怎么常见。就是购房者在商品房产权证做完抵押之前就已经还完贷款了。因为购房者的商品房产权证还没做抵押,开发商就还处于阶段性抵押阶段,银行、开发商、购房者之间还存在一个三角关系。如果这时偿还贷款完毕,购房者在银行领取还款凭证后,可以拿着凭证找开发商索取商品房产权证。如果开发商已经办理了商品房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直接拿到商品房产权证了。但如果开发商还未办理商品房产权证,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尽快把商品房产权证办好。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就没有开发商阶段性担保这一步骤,只剩下购房者和银行双方的关系,因此只存在前两种情况。
商品房三年都没拿到证可以诉讼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三年都没拿到证可以吗
商品房三年都没拿到证,属于开发商违约,可以
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
房屋权属证书是享有房产所有权的法定要件,在商品房买卖中,出卖人交付房屋并办妥房屋产权证是房地产出卖人约定的基本义务。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买卖中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如:1998年7月20日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2000年4月4日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等。
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对商品房买卖中出卖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义务和期限作出了十分具体的规定,该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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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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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做出了说明和允诺;
2、该说明和允诺是具体明确的;
3、该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
二、如何防范商品房广告风险
1、不能轻信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不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则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购房人最好进行实地考察,不能被开发商夸大其词的宣传迷惑。
2、在合同中落实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以及承诺,使其成为合同条款,增强对开发商的约束力,避免空口无凭。许多开发商都精通包装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楼广告中作了许多诱人的许诺。如果购房人因开发商虚假广告的误导利益受到损害,理论上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但通过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维权,不是广大购房人乐见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人咨询专业律师,要求开发商将其广告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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