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骨折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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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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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交警部门无权直接裁决事故经济赔偿,但会核实责任和实际损失后,召集当事人或其律师进行调解。若两次调解会议达成协议,需签订调解协议书;若未达成协议,则撰写调解结束书。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协议或一方不履行约定,当事人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被车撞骨折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一、被车撞骨折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交警部门并没有权力直接对事故中涉及到的经济赔偿事宜做出仲裁决定,但是他们会在核实并确认了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以及所带来的实际损失之后,将有关当事人或者其代理律师召集起来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调解工作。

在法律规定的调解时间范围内,事故处理相关人员将会举行两次关于该事故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会议。

如果在这两次会议上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双方需要签订相应的调解协议书

然而若未能就此签订协议,则由事故处理相关人员撰写调解结束书。

在经过调解以后仍旧无法产生相应协议或者在协议生效后有任何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当事人有权且仅能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关于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车撞骨折了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遭遇车祸导致骨折且肇事者负有全部责任的受害人有权获得以下赔偿:

首先是医疗费用,此项赔偿应按照实际医院对患者进行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的必要费用展开计算,并依据相关凭据予以支付。

其次,若在案件结束之后仍然需要继续接受治疗,则按照同样的治疗必要性原则给予相应的费用支持。

接下来讨论误工费用的赔偿问题。

当受害人为有固定收入者时,其误工赔偿应以个人由于此次误工而导致的固定收人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对于那些收入水平超出交通事故发生所在地平均生活费三倍及以上的部分,应按照三倍标准执行。

相反,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其误工费用应参考交通事故发生所在地国营同行业平均收入进行衡量。

再往下看,住院伙食补贴也是受害方应得的补偿项目,其具体数额应依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进行计算。

至于护理费用的赔偿,当受害人身处住院阶段并且负责护理的人员有收入来源时,其赔偿应参照误工费用的执行标准;

反之,则按照交通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平均生活费标准进行处理。

最后要谈及的就是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这一项。

该费用应根据伤残级别,并以交通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平均生活费为基准进行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车撞骨折对方不承认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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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电动车撞成骨折,当时报警了,人家不承认,怎么办
[律师回复] 必要时向解决。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
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医疗费;
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
4、残疾辅助器具费;
5、误工费;
6、护理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
1、精神损害抚慰金;1
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收入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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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人骨折多久
通常情况下,骨折交通事故15天内可解决,特殊情况需一个月。撞人致骨折事故,公安交管部门应自现场调查起十日内编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送达当事人。事故界定包括主体、行为、主观、后果及特殊要件。任何事故必须有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指动力驱动或牵引,可供乘坐或运输物品的轮式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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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骨盆骨折赔多少
遭遇车祸且负主责的肇事方需承担全面赔偿。 赔偿额度先由保险公司支付,不足部分由肇事方承担。 索赔项目包括: 医疗费用、误工薪酬、护理费用、交通出行费用、住宿费用、住院膳食补助费用、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 若受害人伤残,还需赔偿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具器材购置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 若受害人死亡,需追加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并支付受害人家属处理丧葬事务时的其他合理费用。 此外,受害人或其亲友的精神损失也可申请慰问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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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撞颧骨骨折要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方式解决,也可以委托代理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情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综合分析。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1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100%,2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9级伤残乘以20%,10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以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结论为准。 二、赔偿项目和标准 1、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2、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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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了骨折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2. 误工费。3. 护理费。4. 交通费。5. 住院伙食补助费。6. 残疾赔偿金。7. 残疾辅助器具费。8. 被扶养人生活费。9. 后续治疗费。若是对被车撞了骨折赔偿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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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骨骨折怎么认定工伤
[律师回复] 对于尾骨骨折怎么认定工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尾骨骨折怎么认定工伤
公司应当在一个月内,个人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评残的操作
(1)鉴定机构。省、地(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评残标准鉴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受当地政府委托,由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主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医院,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或者设立劳动鉴定中心,开展劳动鉴定工作,但应当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见第14到16条)。
(2)医疗期满必须鉴定。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政策上规定治疗、停工休息并发给工伤津贴的期限。这并非需要治疗而终止医疗,超过医疗期仍需治疗时还是要报销医疗费的。目前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为36个月(见18条),较外国一般规定6个月至12个月时间长得多。医疗期满评残是为了转发伤残待遇,停发较高的工伤津贴,有利于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避免“小伤大养”造成的浪费和损失。许多人问:为什么不规定“医疗终结”时间呢?我们请专家研究过这个问题,多数专家认为:对于不同的伤病情,不同的人体素质和医院的不同医疗水平,并考虑到医学的发展,从医疗技术角度规定“医疗终结标准”是很困难的。这样,我们就借鉴国际作法从政策上规定医疗期。当然,许多省市已规定和执行“医疗终结”期限,仍可以作为地方性补充标准执行。
(3)鉴定的申报。目前劳动鉴定程序由各省市规定,全国尚未统一。根据地方的做法,当工伤医疗期满时,由职工所在单位申报鉴定,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伤或职业病认定资料,工伤或职业病治疗诊断书和有关病历,医疗期满时治疗结论及有关检查化验资料等。规定由单位申报,个人可以提请单位申报,但不以个人为主申报,这是由于医疗期由单位执行,工伤津贴由单位支付。如果允许职工自愿鉴定,医疗期的规定就难以执行。
4)鉴定方法。劳鉴办公室收到单位申报鉴定的资料后,
首先要进行初审,看有关资料是否齐备,根据工伤保险政策和评残标准,审核有关证据和资料的有效性;
其次是约请和安排专家鉴定的时间、地点,并通知工伤职工届时亲自前来接受鉴定;
最后,由专家以集体意见形成鉴定结论,通过劳鉴办公室正式通知单位和职工。
5)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包括定期复查鉴定和处理争议的复查鉴定。一是,第13条有“定期复查伤残状况”的规定,主要是鉴定结论以医疗期满本次致残结局为依据,某些残情有合并症的还要进一步治疗,有一些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加重,因此,进行定期复查并做出等级变更结论是必要的,这是利于职工和企业。目前定期复查的期限暂由各地规定。二是职工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问题,按照第57条规定,职工可以申请复查,复查鉴定后还有疑义的,可以申请上一级劳鉴会重新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当然不意味着省级结论永久不变,到定期复查时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变更。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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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骨骨折如何认定工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尾骨骨折如何认定工伤问题解答如下, 尾骨骨折怎么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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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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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进行初审,看有关资料是否齐备,根据工伤保险政策和评残标准,审核有关证据和资料的有效性;
其次是约请和安排专家鉴定的时间、地点,并通知工伤职工届时亲自前来接受鉴定;
最后,由专家以集体意见形成鉴定结论,通过劳鉴办公室正式通知单位和职工。
5)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包括定期复查鉴定和处理争议的复查鉴定。一是,第13条有“定期复查伤残状况”的规定,主要是鉴定结论以医疗期满本次致残结局为依据,某些残情有合并症的还要进一步治疗,有一些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加重,因此,进行定期复查并做出等级变更结论是必要的,这是利于职工和企业。目前定期复查的期限暂由各地规定。二是职工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问题,按照第57条规定,职工可以申请复查,复查鉴定后还有疑义的,可以申请上一级劳鉴会重新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当然不意味着省级结论永久不变,到定期复查时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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