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礼金是给父母还是自己的
归父母抑或新人个人
关于婚姻聘礼归子女事宜,值得一提的是,此项聘礼作为男方单独赠与女方的私有财产,被视作女方在婚前的个人资产。
在普遍的情况下,这部分聘礼是无需退回的。
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将聘礼全数奉还。
这些特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如果男女双方并未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其次,如果男方因支付聘礼而导致生活困难或经济压力过大;
最后,如果女方在接受聘礼后,未能按照约定与男方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结婚礼金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婚姻中收取的礼金通常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假设收到的彩礼全部由某一方单独掌控或者用于购买婚礼所需物品的话,在婚后的正常运营期内,夫妻之间未曾有过特定协议的情况下,这些物品应当成为夫妻共有的财产项目。
对于这些共有的财产,夫妻双方都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和管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结婚礼金是给父母还是自己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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