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调解离婚程序如何保障双方权益
关于通过诉讼途径保障女性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规定,明文如下: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夫妻双方应当首先进行协商处理;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提交至人民法院,由其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依照优先考虑子女权益以及尊重女性地位与尊严的原则,做出公正裁决。
在此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当女性处于孕期、产褥期(分娩后一年以内)或流产后半年之内,男性不得提出离婚申请;
但在此时间段内,若女性主动提出离婚要求,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实存在必要受理男性的离婚请求,则不受此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法院调解离婚有冷静期吗
法庭协调并未设所谓"冷静期"。
此类"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过程当中。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或者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算起,共计三十天内(两个三十日),若在此期间任意一方对离婚申请产生反对意愿,均可向该审批机关提出撤销申请。
同样在此后的三十天内,尽管已过了先前设定的"冷静期",但只要双方仍然未能达成共识,仍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领取《离婚证》。
以下是关于离婚调解的详细流程介绍:
(1)"调解动员"环节。
简单来说,即是由审判者向双方向其阐释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规定,同时也会根据参与者的认知水平以及可能出现的情绪反应,引导他们以协商方式解决各类矛盾纷争。
(2)"协商调解"环节。
该阶段要求双方展开深入交流,分享彼此的观点及看法;
而在此过程中,审判人员或者协助调解工作的人员将会扮演中间人的角色,帮助重新调整观点及立场,促使双方最终协商出满意的结果。
(3)最后一个步骤则是"调解结束"。
当双方对是否离婚达成一致或者对包括人身、财产在内的各类问题上达成共识时(对于已经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双方还需在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义务承担等问题上取得一致性结论),审判人员会将这些协商成果详细地记载下来;
待得到全体参与者的认可并加盖公章之后,这种"调解"程序便告一段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调解离婚程序如何保障双方权益”,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