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可以让别人去吗
当事人在具备合法资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条件下,完全有权利选择是否亲自出席庭审。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如欲选择委派代理人代为出庭,亦完全可行。委托代理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代理权的取得正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由于在这种代理方式中,被代理人会通过表示意愿的方式,将代理权赋予代理人行使,因而它也被称为“意定代理”或者“任意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二审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吗
(1)在二审阶段,当事人享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的请求并由相关的法官依据法律程序来做出相应的裁决。
(2)在审判过程当中,若法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行为,必须对该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深入详尽的法庭调查和审查。
此外,当事人及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均具有申请将以非法方式获取的证据依法排除的权利。
对于此类申请,申请人应详细提供具体的线索或相关的文件材料支持。
在进行针对证据收集合法性进行的法庭调查过程中,负责案件办理的检察官须对此进行证明。
当现有的证据材料无法充分证明所收集证据的合法性时,检察机关有权请求法院传唤相关的侦查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出席法庭,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
同时,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传唤相关人员到庭作证。
经过法院的同意,所有应被传唤的人都需要准时参加法庭听证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第五十九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审可以让别人去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