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公司合并员工有补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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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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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两家公司整合过程中,员工因薪资待遇、职位和福利变动等可能选择离职。对此,公司应提供经济补偿,包括现金、股票或债券等形式。无论企业合并、破产还是重组,用人单位都应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两个公司合并员工有补偿吗

一、两个公司合并员工有补偿吗

企业合并之后,倘若员工选择离职,那么公司将对此类行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在企业合并过程中,受影响最大的无疑是被合并公司的员工群体,由于薪资待遇、工作职位以及福利政策等方面可能发生变动,他们有权自主决定去或留。一旦员工选择离去,其所属的企业有责任向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这笔款项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债券等多种形式来实现。通常来说,无论是企业合并、破产还是重组等重大事件,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两个公司之间可以借款吗

在商业领域,为了达成生产与经营方面的需求,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及双方之间签订了民间借贷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若没有当事人与对方存在用虚伪意旨表达事实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中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与对方蓄谋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民间借贷无效应等因素,那么该方当事人主张该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诉求,将得到人民法院的有力支持。

然而,本文也对其负面影响做出提醒,即,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人民法院将判定民间借贷合同为无效:

(1)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后将贷款再转贷给其他人;

(2)以向其他盈利法人借款、向本单位员工融资集资,或者通过向大众进行非法吸收存款等手段获得的资金来转贷给他人;

(3)没有依法取得从事放贷业务资格的出借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向社会广大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

(4)出借者在事前得知或应该得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时,仍然提供此类借款;

(5)违反了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6)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两个公司合并员工有补偿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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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公司合并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而解除合同的是有补偿的.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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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员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并购员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并购安置员工常见的做法是,全盘接收目标公司的全部员工。私营企业的员工对企业的依附性较小,故在私营企业的收购中,员工安置的问题不大。而对于有国企背景企业的收购,则需特别慎重。因为,这些企业的员工对企业和国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依赖,他们将自身的生存、荣辱几乎全押在企业身上,对企业的要求也高,“五金”(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工伤)必须全部买齐。而不少私营企业,连“三金”都没买,“五金”更是奢侈。有国企背景的员工,一旦自身利益受损,要么、要么静坐,给企业、给政府带来很大压力。所以,对该类员工的安置工作一定要做细。几个大的原则,供大家参考:
1、所有员工原则上全部接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给过渡期,一般控制在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以内,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
2、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留下来的员工,一律竞争上岗,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以及该法实施后至收购基准日之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目标公司一律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开双倍赔偿的问题;
4、原则上,收购方不主动开除任何员工,以避开可能支出的经济补偿金;
5、特殊员工,比如“三期”中的女职工,以及工伤、工亡员工,特殊对待,以保证企业的稳定和收购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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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并购是对资源结构的优化,其中也包括对人力资源的优化。人员重组,首先是对并购后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包括改组董事会和调整管理层,使之更适合新公司在新环境下的发展。不管并购后公司被并购公司的原管理层是否留任,并购公司都会派出人员成立过渡时期管理小组,一般会包括两个主要人物:一是董事长,一是负责财务的主管。买方派至被并购公司的管理人员不仅学历、经历等客观条件要足堪大任;而且主观上要有较好的接受能力,除了能入乡随俗外,更要以当地文化设身处地为员工设想,才不至于引起文化冲突,使卖方员工无法容忍,导致公司整合的失败。  有些大的企业在并购新的公司后,对对方员工不仅不留用,甚至还恣意解雇,这不仅容易引起被并购企业员工的抵触情绪,而且不利于企业吸纳优秀人才。人才的竞争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下企业竞争的焦点,因此企业在并购新的公司后,如何留住其优秀人才,不仅是时间的竞争,也是智慧的角逐。  在留住优秀员工的同时,裁减冗员,也是并购后企业进行人员重组的关键一环,尽管这可能会遇到重重障碍。裁员应注意技巧,不能不分清红皂白下令各单位裁员20%等,而应在企业组织结构重新设计的前提下,调整做事的方法,新的公司管理者在完成对自身的定位后,会选择重点和方向,对公司原有核心岗位进行调整,使之更符合新公司未来之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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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员工原则上全部接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给过渡期,一般控制在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以内,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
2、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留下来的员工,一律竞争上岗,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以及该法实施后至收购基准日之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目标公司一律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避规避开双倍赔偿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
4、原则上,收购方不主动开除任何员工,以避开规避可能支出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5、特殊员工,比如“三期”中的女职工,以及工伤、工亡员工,特殊对待,以保证企业的稳定和收购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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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员工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并购员工该怎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并购员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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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员工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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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助征员如何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地税合并后,编制岗位肯定会减少,有可能面临被清退。根据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各省委、各省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在地税系统范围内实施公务员制度,调整和优化地税队伍结构,保证全省地税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制订的地税系统超编人员清理工作方案规定的要求:超编人员清理工作遵循“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有序进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各直属地方税务局应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清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政策,确保超编人员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地方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下达的编制数,通过人员清理、干部向公务员过渡、空编考录公务员等办法,全面实施公务员制度,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下列人员为清退对象
(1)临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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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发烧,并开病假条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由此会涉及患者隐私,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一些法规,医院都有类似如下规定: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本人的有关病案资料。
  
2、 如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3、 公安、检察、保险、法律等机构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患者委托书,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查询患者病历资料。
  
4、 医院病案室依照卫生部所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在场,为住院病人或其代理人查询或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并盖章,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因此,常理上而言,当你真正需要医院应配合单位去核实病假条真伪的话,可根据第2个规定,查询相关病历,以确定是否有需要开取病假,当然前提是通过员工本人同意方可实施,至于用人单位。
  此外,由于一般医院只有住院才会留存详尽住院病案记录外,而一般非住院治疗病例,只有挂号了的就诊,其医保消费情况才会录入电脑数据库当中,而且只是简单的就诊记录(如果患者仅是开取处方后再去院外药房消费,就没有任何有用记录了),而且通常开处病假条又并不会记录在案,故而欲通过此法查询真伪时,结果常常只能通过这些可能的、有限内容的记录来判断病情是否真需要开处病假。
员工上班时间脱岗不到五分钟,老板辱骂并挥拳重重地打员工一拳,并且用拖把威胁要打死员工,引起员工气愤挥拳打到墙上,进而导致手骨骨折,老板该如何赔偿?员工没有合同,也没有保险,上班时间超长,还没有假期,能得到赔偿么?
[律师回复] 要根据医院所开出的鉴定等级来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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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公司合并怎么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两个公司合并怎么处理,公司合并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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