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工资不合理也没有任何合同怎么办
首先,必须确立您与雇主之间确实存在劳资关系以及薪资金额上的差异这一事实,相关证据应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认证等文件。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工作证件、劳动者填写的雇佣方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乃至其他员工的证词、录音等均可作为重要的证据来证实。
其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故意拖欠薪水的违法行为,除需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之外,还须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当您掌握了充足的证据之后,可以尝试与雇主进行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协商无果,您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倘若对仲裁结果仍感不满,您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老板工资发少了怎么处理
当发现自己的薪资水平较实际应得金额有所减少,首当其冲的做法是向雇主提出异议,请求补充所缺失的薪酬;
然而若掌柜对此置之不理,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或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甚至具备因此而辞去职务的权利,同时也有权向用工单位索取经济赔偿金。
倘若用工单位未能依照此规定向你支付相关费用,同样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作为解决手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老板工资不合理也没有任何合同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