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6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效力探讨:合同专用章与人事章使用研究。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需公司加盖公章生效,但人事章在人事合同执行中同样有效。根据相关法规,合同生效仅需签字或盖章之一。法定代表人亲签为首选,但经授权的其他人员代签也具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

是的,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会与所在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合同具有充分的效力,应由公司进行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然而,由于人事部门是专门负责处理人事合同条款的具体执行事宜的,所以加盖人事章同样被视为有效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生效只需满足签字或盖章其中之一即可。若涉及到签字环节,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但如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规定,其他人员在得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后,亦可代为签署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赔偿

关于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决定不予续签时是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形作出判断:

1.若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则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2.若劳动者选择放弃续签,同样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可划分为两个层面的情况:

①当用人单位保持或提升原有的工作条件与待遇,而劳动者仍坚持选择不再续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须对其作出经济补偿。

②但如若用人单位采取降薪等措施降低原先的工作条件与待遇,导致劳动者因此不再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
一键咨询
  • 134****2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0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0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6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0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盐城177****630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661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8****182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者没合同找劳动局有用吗?
劳动者没合同找劳动局肯定是有用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劳动事实的关系,并收集齐全部的证据,那么就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这都是可以获得法律的支持。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工程项目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章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项目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章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使用不同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2、法律效力不同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 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3、刻制不同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几个字组成.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专用章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9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准合同在民法典第几章?
《民法典》合同编第三分编命名为“准合同”,合同编的体系变为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三部分。“准合同”又称“类合同”,其本质上不是合同,民法典并没有准确给出准合同的法律定义。准合同包括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发票专用章借条借钱后打借条不承认怎么办?
发票专用章借条借钱后打借条不承认可以通过搜集其他的证据,证明确实已经将借款交付,比如说有一些证人证言,还有就是当时通过微信或者银行转账的一些转账的凭证等等,这样的话对方是不能够主张借款不存在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现实生活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签订合同的其中一方在公章处所盖的印章并非单位合同章或备案公章,而是部门公章(采购部门、项目部门)或者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等,一旦合同履行发生纠纷,这一方往往以合同未加盖单位公章为由,主张合同并未成立,拒绝承担合同责任。这种主张能够得到支持吗 】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双方是否有缔约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只是表达缔约意思的方式之一,并不是唯一方式。发生纠纷时,会根据双方磋商过程、参与缔约人员的权限、嗣后履行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等案情进行综合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并向对方表达过缔约的真实意思。实际上这种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为什么呢
首先,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代表公司签字之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即使其签字超出公司授权(合同相对方系善意),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条之规定,其签字与公司盖章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系有权代理人;第三,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的行为构成《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表见代理;第四,公司公章管理混乱,除了备案公章外,事实上存在使用多枚公章的习惯;
最后,公司存在混用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各类专用章的惯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典保管合同的具体章节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保管合同的具体章节主要在《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的第二分编典型合同中的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它介绍了保管合同的定义、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保管人要履行什么样的义务等等。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现实生活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签订合同的其中一方在公章处所盖的印章并非单位合同章或备案公章,而是部门公章(采购部门、项目部门)或者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等,一旦合同履行发生纠纷,这一方往往以合同未加盖单位公章为由,主张合同并未成立,拒绝承担合同责任。这种主张能够得到支持吗 】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双方是否有缔约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只是表达缔约意思的方式之一,并不是唯一方式。发生纠纷时,会根据双方磋商过程、参与缔约人员的权限、嗣后履行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等案情进行综合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并向对方表达过缔约的真实意思。实际上这种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为什么呢
首先,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代表公司签字之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即使其签字超出公司授权(合同相对方系善意),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条之规定,其签字与公司盖章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系有权代理人;第三,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的行为构成《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表见代理;第四,公司公章管理混乱,除了备案公章外,事实上存在使用多枚公章的习惯;
最后,公司存在混用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各类专用章的惯例。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9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现实生活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签订合同的其中一方在公章处所盖的印章并非单位合同章或备案公章,而是部门公章(采购部门、项目部门)或者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等,一旦合同履行发生纠纷,这一方往往以合同未加盖单位公章为由,主张合同并未成立,拒绝承担合同责任。这种主张能够得到支持吗 】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双方是否有缔约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只是表达缔约意思的方式之一,并不是唯一方式。发生纠纷时,会根据双方磋商过程、参与缔约人员的权限、嗣后履行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等案情进行综合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并向对方表达过缔约的真实意思。实际上这种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为什么呢
首先,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代表公司签字之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即使其签字超出公司授权(合同相对方系善意),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条之规定,其签字与公司盖章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系有权代理人;第三,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的行为构成《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表见代理;第四,公司公章管理混乱,除了备案公章外,事实上存在使用多枚公章的习惯;
最后,公司存在混用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各类专用章的惯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13章合同的保全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中的合同保全主要包括债务人、债权人相关事务的规定,对具体事务和具体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如果债务人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行为,并且因为此原因被撤销,债务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