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6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4人
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效力探讨:合同专用章与人事章使用研究。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需公司加盖公章生效,但人事章在人事合同执行中同样有效。根据相关法规,合同生效仅需签字或盖章之一。法定代表人亲签为首选,但经授权的其他人员代签也具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

是的,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会与所在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合同具有充分的效力,应由公司进行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然而,由于人事部门是专门负责处理人事合同条款的具体执行事宜的,所以加盖人事章同样被视为有效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生效只需满足签字或盖章其中之一即可。若涉及到签字环节,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但如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规定,其他人员在得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后,亦可代为签署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赔偿

关于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决定不予续签时是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形作出判断:

1.若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则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2.若劳动者选择放弃续签,同样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可划分为两个层面的情况:

①当用人单位保持或提升原有的工作条件与待遇,而劳动者仍坚持选择不再续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须对其作出经济补偿。

②但如若用人单位采取降薪等措施降低原先的工作条件与待遇,导致劳动者因此不再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2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2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7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5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章吗
劳动合同专用章不是公章。劳动合同章只是在签订的劳动合同盖的章,而公章运用的范围比较广,只要与公司有关联的文件上盖的为公章。比如以单位的名义签发的文件和文书、对外介绍信和证明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工程项目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章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项目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章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使用不同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2、法律效力不同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 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3、刻制不同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几个字组成.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专用章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2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是劳动合同专用章?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现实生活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签订合同的其中一方在公章处所盖的印章并非单位合同章或备案公章,而是部门公章(采购部门、项目部门)或者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等,一旦合同履行发生纠纷,这一方往往以合同未加盖单位公章为由,主张合同并未成立,拒绝承担合同责任。这种主张能够得到支持吗 】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双方是否有缔约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只是表达缔约意思的方式之一,并不是唯一方式。发生纠纷时,会根据双方磋商过程、参与缔约人员的权限、嗣后履行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等案情进行综合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并向对方表达过缔约的真实意思。实际上这种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为什么呢
首先,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代表公司签字之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即使其签字超出公司授权(合同相对方系善意),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条之规定,其签字与公司盖章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系有权代理人;第三,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的行为构成《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表见代理;第四,公司公章管理混乱,除了备案公章外,事实上存在使用多枚公章的习惯;
最后,公司存在混用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各类专用章的惯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专用章去哪弄
要获得劳动合同专用章,需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和办理,样式应包括用人单位全称和“合同专用章”字样。此章在签署或修改劳动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但使用需遵守相关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现实生活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签订合同的其中一方在公章处所盖的印章并非单位合同章或备案公章,而是部门公章(采购部门、项目部门)或者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等,一旦合同履行发生纠纷,这一方往往以合同未加盖单位公章为由,主张合同并未成立,拒绝承担合同责任。这种主张能够得到支持吗 】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双方是否有缔约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只是表达缔约意思的方式之一,并不是唯一方式。发生纠纷时,会根据双方磋商过程、参与缔约人员的权限、嗣后履行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等案情进行综合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并向对方表达过缔约的真实意思。实际上这种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为什么呢
首先,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代表公司签字之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即使其签字超出公司授权(合同相对方系善意),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条之规定,其签字与公司盖章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系有权代理人;第三,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的行为构成《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表见代理;第四,公司公章管理混乱,除了备案公章外,事实上存在使用多枚公章的习惯;
最后,公司存在混用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各类专用章的惯例。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2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合同应该盖公章还是合同专用章
劳动合同盖公章和盖合同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会盖合同章,小公司不会分的过于细化,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公章?只要劳动合同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盖合同专用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
10w+浏览
刻合同专用章违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目前对于公章的刻制、运用和管理的规定相对较少,尤其是高层级的规定只有1999年10月31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国家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其他规定一般散见于各个地方的法规或规章。
从《关于国家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来看,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该规定对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仅要求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且只需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对于合同专用章的刻制数量并无限制。
因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多个合同专用章使用,但是需要注意合同专用章的名称、式样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
《关于国家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十四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关于国家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十五
国家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
(4)点、第
(5)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综上所述,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可以抵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