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诉讼过程中,当当事人有新证据需要提交时,其必须满足举证期限最迟不超过十个自然日的要求。
因此,当事人需在这十日内适时地向法庭展示相关证据。
关于举证期限的确立,人民法院将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予以明确。
具体而言,举证期限应当经过当事人双方协商后形成共识,且得到了人民法院的许可后方可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其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个自然日;
而在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情况下,第二审案件的举证期限则不得少于十个自然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二、民事二审改判几率大吗
我们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待这个问题。
就每一起具体案件而言,其独特性都是显而易见的。
然而,如果将视线转向众多的上诉案件,可以得出改判几率并不大的结论。
从另一个角度讲,对于主动选择提起上诉的当事人,虽然他们成功实现改判或者被发回重审的机会相对较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次审理过程中,存在着进行调解解决纠纷的可能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事二审需要提交证据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