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不可并存以求补偿。
根据其性质以及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后发现,赔偿金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予被解雇者的适当补偿;而经济补偿金则主要适用于劳动合同正常到期或依法解除时而需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的特定补偿行为。上述两种行为相互独立,无法同时对同一对象产生效力。经济补偿金,是指由用人单位依照法定规定,在特定状况之下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措施,并且这种补偿的具体情形及标准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予以规范。
另外,经济补偿金通常仅限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现行劳动法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没有设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先例。赔偿金,则主要是指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法律规定或是违约行为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且在法定赔偿金的使用情境中并不要求双方事先达成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区别是区别是什么
关于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赔偿金具有较明显的惩戒性质,其目的在于对员工因遭受损害所做出的补偿,而经济补偿金则是为了抚慰和平衡员工在离职过程中所承受的损失。
其次,在实际计算中,赔偿金额度通常为经济补偿金数值的双倍。
最后,赔偿金的支付通常出现在企业无故或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时,而经济补偿金更多地是由于企业依照正规流程解除劳动合同时所必须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否同时申请”,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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