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问题,双方可先进行充分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夫妻关系破裂导致婚姻解除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将由其中一方享有,而另一方则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包括支付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具体的费用金额及支付期限,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如协商无果,则可诉诸于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在此特别提醒,上述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未来生活中的特殊需求,当其面临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所设定的抚养费数额的情况时,有权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合理的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协议抚养费用约定的形式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用的约定,除非存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无效情形,否则皆属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只需满足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且不涉及任何法定无效的因素,便能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
法定的无效理由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违反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
(2)行为人与相对人蓄意勾结,共同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抚养费是多少”,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