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状况之下,尽管尚未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公安机关仍有权力对涉嫌犯罪的人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司法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手段,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面临较轻刑罚或具备其它适当措施以避免潜在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
然而,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在面临紧迫形势下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其主旨在于防止这些人逃离侦查范围,或者再次引发新的社会危害。若公安机关认定某位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拘留的标准,即便已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他们仍然有权依法撤销该项措施,并决定实施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没办取保候审属于立案吗
在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执行逮捕,或者在被逮捕之后需要改变强制措施时,诸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样的司法机关通常会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这种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这些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不会逃避对他们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同时也是为了防止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做出任何不利于司法程序的行为。因此,司法机关会要求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且要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出庭。
此外,司法机关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羁押或者暂时解除他们的羁押状态。总的来说,取保候审是在立案之后,由侦查机关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办取保候审能刑拘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