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羁押等待审判并不等同于罪犯将无法受到法律制裁,这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旨在让犯罪嫌疑者在正式定罪之前能够重返社会正常生活。最终的裁判结果由法院依照争议事件的实际情况与确凿证据进行审判,一旦被告在审判中被认定为有罪,那么他仍然必须面对法律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了就证明无罪了吗
在相关法律制度下,如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便可判定为无罪之人并解除其保释监管:
首先,如果某项罪行的行为性质显著轻微且实际危害程度微不足道,那么将不予认定为犯罪;
其次,当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时,也将被视为无罪;
再次,倘若某人曾获得特赦令,从而免除了其应受的刑罚处罚,同样可以被判定为无罪;
此外,依据刑法规定,某些犯罪行为仅需受害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即可追究责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收到任何控告或控告被撤回,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被判定为无罪;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那么他们所涉及的案件也将被视为无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了就不会判刑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