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劳动报酬诉讼时效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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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诉讼的法定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及责任人时开始计算。在以下情况下,诉讼时效将中断并重新计算:1)权利方要求责任方履行;2)责任方同意履行;3)权利方提起诉讼或仲裁;4)其他与起诉或仲裁等效的情形。
追索劳动报酬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追索劳动报酬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法定时效为三年。在实际操作中,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了解或应当知晓其权益遭受侵害以及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如下情况发生时,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断,从中断的时间点及相应程序整体结束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进行计算:

1、权利方主动向责任方提出履行要求;

2、责任方对义务的履行表示同意;

3、权利方针对该争议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申请;

4、符合与发起诉讼或者提交仲裁申请同等效果的其他特殊情形。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法律途径有哪些

在有关追讨劳动收益纠纷方面,当事人双方应首先尝试进行协商和解决。

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鉴于涉及到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相关决策所引发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需承担起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按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追索劳动报酬诉讼时效是多久”,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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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的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前置程序
(一)、仲裁。涉及未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讼。这是我国法律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别规定,仲裁是强制程序。
(二)、仲裁申请书
1、申请人在书写申请书时,应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印。申请书由正本和副本组成,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由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请人。
2、、“请求事项”是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的具体事项,即申请人所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申请人应明确地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目的和具体要求事项,如要求履行劳动合同、要求撤销处理决定等。并要写明申请人对解决劳动争议所提出的具体主张,如责令被申请人补发工资××元、责令被诉人赔偿经济损失××元等。请求事项应当写得明确、具体、合法、相对固定。即应当“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确,不要含糊;二要具体,不要笼统;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无理要求;四要相对固定,不要任意变换。对请求事项,在申请时要慎重,周密考虑,力求周到,没有遗漏。在立案后,对请求事项确有不实、不全、不确切之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变更或者提出新的请求。此外,如有必要申请部分裁决(即先行给付)的,应作为的一项请求提出来。如在立案后才提部分裁决,则应另写申请书。
3、“事实与理由”是申诉书的主体部分,是内容的重点,也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事项的根据。

1)事实是指双方争议的事实或者被诉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案情事实的具体内容,包括:(
1)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争议的发生、发展过程;

3)争执的焦点和具体内容;

4)被诉人应承担的责任。如申诉人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亦应提及,不能把过错完全推给被诉人。叙述事实应当“六要六不要”:一要和请求事项一致,不要相互矛盾;二要写得具体清楚,不要抽象空洞;三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缩小;四要把关键情节交待清楚,不要含糊其词;五要有理有据,不要捕风捉影;六要心平气和地摆事实,不要刻薄挖苦。事实必须有证据来证实。所谓证据,就是证明所叙述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它决定着仲裁的胜负。对证据的书写一般是在叙述事实时就随着列举证据。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注明,这样节省笔墨。也可在叙述事实之后,单列一段来交待证据。(
2)理由在讲清楚事实之后,应概括地分析争议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请求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请求事项的合理、合法。理由,包括两方面:一是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二是提出法律根据的理由。引用法律条文要全面、具体,应引到条、款、项,不能只引条。书写理由应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讲道理,不要强词夺理;二要提供证据,不要空口无凭;三要有针对性地引用法律条款,不要没有法律根据。理由的书写,例如:“综上所述(分析说明争议的性质、过错及危害后果),根据××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说明被申请人应负的责任),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以实现请求事项。如果案情比较简单,事实和理由可以合写,不用分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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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事求是,分清是非。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忠于事实真相,不编造、不夸大、不缩小,不得将道听途说、查无实据的材料写进申诉书。在实事求是地叙述案情事实的基础上,还要阐明道理,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分析被诉人的行为是否侵权违法,有何过错,根据事实和法律被诉人应负什么责任,应负多大责任等。(
2)、有法可依,以理服人。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坚持以理服人,而不能谩骂攻击,以势压人。特别要注意以法律作为依据,注意准确恰当地援引法律条文进行论证,阐明自己主张的合法性,以求得仲裁庭的认同。在引用法律上要注意防止牵强附会,乱引错引,更不能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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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劳动报酬时效是多久,能直接起诉吗?
在职期间追索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按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以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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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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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仲裁申请书
1、申请人在书写申请书时,应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印。申请书由正本和副本组成,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由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请人。
2、、“请求事项”是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的具体事项,即申请人所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申请人应明确地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目的和具体要求事项,如要求履行劳动合同、要求撤销处理决定等。并要写明申请人对解决劳动争议所提出的具体主张,如责令被申请人补发工资××元、责令被诉人赔偿经济损失××元等。请求事项应当写得明确、具体、合法、相对固定。即应当“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确,不要含糊;二要具体,不要笼统;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无理要求;四要相对固定,不要任意变换。对请求事项,在申请时要慎重,周密考虑,力求周到,没有遗漏。在立案后,对请求事项确有不实、不全、不确切之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变更或者提出新的请求。此外,如有必要申请部分裁决(即先行给付)的,应作为的一项请求提出来。如在立案后才提部分裁决,则应另写申请书。
3、“事实与理由”是申诉书的主体部分,是内容的重点,也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事项的根据。
(1)事实是指双方争议的事实或者被诉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案情事实的具体内容,包括:
(1)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争议的发生、发展过程;
(3)争执的焦点和具体内容;
(4)被诉人应承担的责任。如申诉人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亦应提及,不能把过错完全推给被诉人。叙述事实应当“六要六不要”:一要和请求事项一致,不要相互矛盾;二要写得具体清楚,不要抽象空洞;三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缩小;四要把关键情节交待清楚,不要含糊其词;五要有理有据,不要捕风捉影;六要心平气和地摆事实,不要刻薄挖苦。事实必须有证据来证实。所谓证据,就是证明所叙述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它决定着仲裁的胜负。对证据的书写一般是在叙述事实时就随着列举证据。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注明,这样节省笔墨。也可在叙述事实之后,单列一段来交待证据。
(2)理由在讲清楚事实之后,应概括地分析争议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请求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请求事项的合理、合法。理由,包括两方面:一是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二是提出法律根据的理由。引用法律条文要全面、具体,应引到条、款、项,不能只引条。书写理由应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讲道理,不要强词夺理;二要提供证据,不要空口无凭;三要有针对性地引用法律条款,不要没有法律根据。理由的书写,例如:“综上所述(分析说明争议的性质、过错及危害后果),根据××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说明被申请人应负的责任),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以实现请求事项。如果案情比较简单,事实和理由可以合写,不用分段处理。
3、书写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实事求是,分清是非。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忠于事实真相,不编造、不夸大、不缩小,不得将道听途说、查无实据的材料写进申诉书。在实事求是地叙述案情事实的基础上,还要阐明道理,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分析被诉人的行为是否侵权违法,有何过错,根据事实和法律被诉人应负什么责任,应负多大责任等。
(2)、有法可依,以理服人。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坚持以理服人,而不能谩骂攻击,以势压人。特别要注意以法律作为依据,注意准确恰当地援引法律条文进行论证,阐明自己主张的合法性,以求得仲裁庭的认同。在引用法律上要注意防止牵强附会,乱引错引,更不能断章取义。
(3)、层次分明,详略得当。应高度重视表述的条理性、层次性以及内容详略的安排。全篇的结构要按照固定的格式,有次序地展开,不得前后颠倒或者相互混淆。陈述案情事实要线条清晰,或是按争议发生、发展的顺序,按时间先后来写;或是先交代争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争议标的的情况,再写争议的原因与焦点等等。在内容安排上还要做到突出重点,详略得当。关键性的问题要说清说透,枝节问题、次要问题则可写得概略一些。切忌关键性问题没有说清楚,与案件无关或者关系不大的内容又说得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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