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调动工资降低怎么办
在面临公司调动岗位并降低员工薪酬的情况下,只有在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并且达成共识之后,才能对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事项进行修改或变更。
然而,若公司未能与劳动者就此事宜取得一致意见,且同时亦不具备法定的相关情形,那么这便构成了违法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公司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内容以及劳动报酬乃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因此,调岗调薪应当被视作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岗位调动需要经过员工同意吗
通常情况下,调整岗位需得到员工本人的同意。
然而,针对工作岗位调动这一议题,我们需要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与研究。
譬如说,如果员工无法胜任目前所在的工作岗位,这便成为企业为其调动岗位的常见理由之一。
然而,劳动合同的变更,实际上是指履行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原有条款作出修改或增加删减的行为。
这种变更主要可以分为协商变更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强制变更两种情形。
协商变更,就是指双方当事人须经过充分协商一致,最终达成书面协议来实现合同的更改;
而依照法律规定强制变更则是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定原因出现时,单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请求(变更后的内容同样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变更,都仅限于对劳动合同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而不能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必须确保员工本人同意之后才能实施岗位调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岗位调动工资降低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