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涉嫌盗窃之徒无法承受损害赔偿的压力,法院将会停止强制执行,等待该罪犯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
根据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责自负,我们不能采取连带责任法,因此,被告人所犯下的刑事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害,应该仅限于其个人财产,应当由被告人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被告人如果在法律框架内真的无力赔偿,并且也没有任何财产可供强制执行,那么执行程序将会终止,但是,只要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就应当立即启动追偿程序。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盗窃罪无实物认定条件是什么
针对此类行为,警方可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包括罚款及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然而,若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且存在诸如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导致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之人的财物或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等情况,亦可视为犯罪行为,予以定罪处罚。
此处所称“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是指达到法定数额的80%以上。
尽管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涉及未成年人作案、全额退还赃物赔偿、主动投案自首、受胁迫而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之情形,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罪无赔偿能力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