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出现拖欠员工薪资问题时,若劳动部门在完成相关调查取证后能够即时予以发放,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对该企业进行更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然而,若劳动监察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支付,而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支付义务的话,则将被勒令按照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向劳动者额外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直接走人吗
若公司未能按时发放薪酬,员工可选择立即辞职。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有权主动终止与所在企业所签署的劳动合约。
此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因素:
1.企业未依照其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约定之条款,履行对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障义务或提供相应工作环境及条件;
2.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合理薪资待遇;
3.企业未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约束性规定,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5.由于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特殊原因而导致劳动合同本身部分或全部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有明文规定,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拖欠工资发放之后,还算有拖欠行为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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