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了,住房公积金归谁

最新修订 |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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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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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具体情况需依法审核。丈夫任职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员工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赠者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若无继承人或遗嘱受赠者,余额将纳入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盈余收益。
丈夫死了,住房公积金归谁

一、丈夫死了,住房公积金归谁

具体情况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核判断。一般而言,丈夫的雇主在其任职期间为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视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家庭财产。若员工不幸离世或被法务部门上告强行宣布死亡,该员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因遗嘱赋予的受赠者便有权利提领该员工生前在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内的储蓄权益;

如若死者并无合法继承人亦未授遗嘱予受赠者,则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存储的全部金额将作为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盈余收益的部分纳入管辖范围之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丈夫死了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当丈夫不幸离世之后,作为媳妇在一般的情况下并无扶养公公婆婆的强制性义务。

儿媳并不属于法定赡养人之列,她只需尽自己所能提供协助扶养的责任。

同时,尽管有法律明确界定赡养人的配偶亦应参与协助赡养亲属的事宜,然而这种协助性质并非指代赡养这项义务,而且该项法规仅适用于婚姻关系延续期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丈夫死了,住房公积金归谁”,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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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世后,赔偿金如何分配?通常,赔偿金主要归与逝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和子女。 若无直系亲属,则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 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分割时考虑未成年抚养方的权益,以及与逝者的亲密度、共同生活程度和经济依赖等因素。 具体分配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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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后,抚恤金归谁?
[律师回复] 工亡职工抚恤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职工因工死亡获得赔偿,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对近亲属财产损失的补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其中,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都有明确的指向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损失参加分配。仅可以参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扣除办理工伤死亡职工丧事丧葬补助金补足部分之后,下余部分参照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分配。当事人的情况,老爸、妻子和子女,原则上4人平等分配,其中,子女和妻子可以适当多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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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的丈夫因为患病多年不治身亡,现在只给我姐姐留下了一套房子,但是他的父母还要抢,丈夫死了房子归谁呢?
[律师回复] 如果没有遗嘱,一般情况是房产的一半属于丈夫的遗产,由死者的父母 配偶和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公已经去世了,现在在处理房产的问题,问一下大家关于二婚丈夫死了房产归谁的呢?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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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份额,加上她原本继承来源于你老公前妻的1/4份额,她就拥有房屋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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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抚恤金归谁
[律师回复] 工亡职工抚恤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职工因工死亡获得赔偿,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对近亲属财产损失的补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其中,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都有明确的指向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损失参加分配。仅可以参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扣除办理工伤死亡职工丧事丧葬补助金补足部分之后,下余部分参照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分配。当事人的情况,老爸、妻子和子女,原则上4人平等分配,其中,子女和妻子可以适当多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丈夫坐牢孩子归谁抚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的丈夫坐牢,孩子属于谁抚养 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判决。判决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孩子归谁抚养首先是看你们双方是否都想要孩子,还是只有一方想要,如果只有一方想要,只要协商就可以了。如果都想要,就由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会对孩子不利,会判给没有家庭暴力的一方。 家庭暴力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1、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已经对孩子经常施暴,那么离婚后如果由该方继续直接抚养孩子,显然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磨灭伤害。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指出,家庭暴力不仅使受害人身体受伤,还会导致受害人抑郁、焦虑、沮丧、恐惧、无助、自责、愤怒、绝望和厌世等不良情绪。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中, 受害人会出现兴趣减弱、胆小怕事、缺乏自信和安全感、注意力难以集中、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等症状,并且出现心理问题躯体化倾向。 2、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仅仅对另一方施暴,离婚后孩子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代替对象。据统计,50%以上的施暴人,在殴打配偶的同时,也殴打子女。离婚使其失去配偶这个暴力控制对象,但很难使之立即改变暴力控制欲。如果这个施暴者没有很快再婚,没有一个新的配偶作为替代品,则未成年子女往往会成为这个替代品。 3、有暴力倾向的家长往往会缺乏爱孩子的能力。施暴人因其心理扭曲,控制他人的欲望太强烈,会扼杀未成年子女的自主能力和发展。 4、施暴者的言行举止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长大后也很可能成为一个家庭暴力者。 5、施暴者可以利用对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继续控制其原配偶。比如,施暴者利用对方渴望探望子女的心理,向对方提出很多不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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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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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丈夫去世财产归谁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后丈夫去世财产归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予以继承。本法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综上,根据常规的语言习惯,可以推定问题描述的不够准确,按照“离婚后,前夫去世,遗产归谁”予以解答。鉴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依法解除,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前夫去世,前妻不具备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权利。无权参与前夫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前夫去世之后,若,其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由其指定的遗产继承人,对其遗产进行继承。若,其前夫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其去世后,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前夫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前夫的父母(若,尚在世)、前夫的合法配偶(若,前夫再婚)、前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1、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你的两个孩子与前夫的母亲都有继承权,这个问题可以交涉,你方给予其母亲一定的经济补偿,将房产落于孩子名下,或者对方给你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将房产落于对方名下,交涉未果,可以诉讼解决。
2、前夫遗产的分配原则,是平均分割,适当照顾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对前夫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
6、18条的司法原则,前夫去世之后,你有权亦应当取得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前夫遗产的继承权属于两个孩子,不属于你,但鉴于孩子未成年,你只能有权代替孩子监护孩子的所取得的财产,若,你毁坏孩子财产或侵害孩子的合法利益,你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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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世后,孩子的照顾责任通常落在母亲身上。 但如果母亲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与孩子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可能需要接管。 这种情况下,孩子可能无法继续与母亲同住,需要其他亲人的关爱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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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丈夫因为交通意外不幸身亡,想问问丈夫死亡他的房产谁都有继承权么,该归谁还是平均分配?
[律师回复] 如果没有遗嘱,一般情况是房产的一半属于丈夫的遗产,由死者的父母 配偶和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以上是丈夫死亡他的房产谁都有继承权么,该归谁还是平均分配问题的解答。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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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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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说的父母、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丈夫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非婚生子女,包括生父母,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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