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怎么算
关于员工因过失致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时应承担的补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如劳动者由于自身主观原因给所在的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之约定,向该名劳动者追偿相关经济损失。在具体计算和追讨经济损失赔偿金额过程中,可以从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收入中进行扣除。
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需遵循以下原则: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经过扣除之后,剩余的工资部分仍然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月度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必须按照此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员工工作不合格开除有赔偿吗
如若员工因自身原因导致操作疏忽而遭受解雇处理,并且并未导致任何经济损失,公司将无需向其提供现金补偿。
然而,倘若员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中的其中任意一种,那么即使是无过错性离职,企业仍然有责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例如无法胜任原有的岗位职责,经再次进行相关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依然未能达到要求者;由于患有疾病或是非工伤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工作,并在法定的医疗期结束之后依然无法继续从事原始的工作,亦或是无法胜任由公司重新分配的新任务。
另外还包括其他类似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怎么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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