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房产夫妻子女怎么分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法及细则如下所述:
(1)在夫妻双方都健在的前提下,对于共有财产应酌情予以平均分配,即每人享有均等份额的继承权益;
(2)当不幸的事件发生,如某一方配偶先行离世时,则应从该方配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开始进行遗产继承。在此情况下,若妻子先于丈夫离世,那么其生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将被视为遗产,并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另一部分一起进行分配,由丈夫、与前夫所生之子以及与现任丈夫所生之子共同参与继承和分割;
(3)反之,若丈夫先于妻子离世,同样地,其生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也将被视为遗产,并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另一部分一起进行分配,由妻子、与前妻所生之子以及与现任妻子所生之子共同参与继承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婚后房产单独所有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置房产并不必然归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在此种特定情况下,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屋,可能被判定为其个人所有。
具体来说,如果婚后,某一方的父母全额支付购房款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并将所有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名下,那么可以视为这是对单方面给予的赠予行为,这样的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该夫妻中的特定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当双方父母共同支付了购房款购买不动产,并且所有权证书上的署名人为某一方的子女时,这种不动产则可以根据各方父母的出资比例被判断为是父母双方按照各自出资额度所共享的共有财产,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着明确的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房产夫妻子女怎么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