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传唤人不在本地怎么办
若当事人无法亲自接收到法院的传票,其实是有相应法律规定允许其同居成年亲属代为签收的。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实施,在需要向当事人送达传票的环节,若当事人不在此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该项法规授权其同居成年亲属代为签收;反之,若同居成年亲属明确表示拒绝接收该诉讼文书,则可选用留置送达这一途径。在采取留置送达方式时,送达人员应邀请与受送达人相关联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出席,详细阐释具体情况,同时在送达回证上以书面形式记明拒收原因及日期,并由送达人员、见证人共同签署或盖章确认。
最后,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内,以便其后续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二、法院传唤不去刑事案件有什么后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律条文,以及犯罪嫌疑人及受害人均有权援引该款规定,接获刑事传唤通知却未如期出席法庭审理的行为,将引发以下法律后果:
1.按撤诉处理。当自诉方当事人经过两次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的传唤,仍然没有合理解释而拒绝到庭参加严肃的庭审活动时,法庭有权利将此视为放弃起诉权,从而作出裁决令其撤诉。
2.缺席判决。对于除了刑事被告之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如果经过传唤,未给出任何合理理由就拒绝出庭,并且这一行为扰乱了审判程序的顺利运行,那么法庭有权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有关附带民事部分也会在这种情况下作出缺席判决。
3.拘传。如果收到刑事传唤通知后仍不按时出庭参加审判,且这一行为可能妨碍审判活动的正常运作,那么法庭有权依照法规使用强制拘传手段。
4.逮捕。假如收到刑事传唤通知后仍拒不出庭参加审判,且此举严重干扰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法庭将考虑执行逮捕命令,以保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传唤人不在本地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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