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犯了会怎样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七十一条所列举的任何一项规定,那么这些人都将面临如下潜在的法律后果:首先,如其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市区或县城范围,则有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处罚,甚至可能会被重新拘捕;其次,如果他们在住址、职业以及联系方式方面有所变更,但并未在2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执行机构,同样也可能遭受罚款或是再次被拘留的风险;再者,当被传唤到庭听取审判时,如不能按时出庭,也将面临罚款或再次被拘留的可能性;此外,如果他们采取任何手段干扰证人提供证言,同样会承受罚款或再次被拘留的代价;最后,如果他们销毁、伪造证据,或者试图通过串通来隐瞒事实真相,亦将面临罚款或再次被拘留的处罚。与此同时,如若他们违反了其他有关取保候审的附加限制性规定(如禁止出入特定区域,限制与某些人士接触或通信,停止参与某种特定活动等),同样也可能受到罚款、没收保证金、重新逮捕、监视居住乃至先行拘留等严厉惩罚。倘若情节严重,以致于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被告进行逮捕,则可先对其实施拘留措施。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如若触犯以上任何一种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都将面临罚款、没收保证金、重新逮捕、监视居住乃至先行拘留等多种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期犯法会怎样
在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阶段,若在此期间再度触犯法律法规,有极大可能性会导致原本获准的取保候审措施被撤销。届时,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拘留或逮捕,同时,他们所新犯下的罪行也将会与原有的罪行一并进行审理和裁决。在这一过程中,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可能会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严重性,从而对其施以更严格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关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取保候审阶段的行为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如果相关人员违反该条款,例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境、未能按时报告个人身份信息变化、无正当理由缺席法庭、实施妨碍证人作证、销毁证据等行为,将会被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包括罚款、重新执行拘捕、监督居住等严肃后果。同时,对于涉及到附加限制性规定的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还可能会遭受罚款、没收保证金以及再次逮捕等严厉惩处。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可以先予拘留。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以避免触犯法律红线而招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