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一般多久能过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若公安机关对拘留之人,经其主观认定需实施逮捕措施,则应于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特定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而针对那些流窜犯、累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更是可延展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批准逮捕书面请求起,应在法定期间内,即在收到报告之日起的七日内作出予以批准执行逮捕或是不受理的决策。因此,一般的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上限可达30天,但具体能持续多长时间还得视具体个案的错综复杂程度以及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年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关于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被指控者可能会因犯罪行为而受到刑事拘留,这个过程通常持续约7个月左右;
其次,在此之后,司法机关将展开对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取证工作,其中拘留期限最短为14日,最长可达37日;随后进入逮捕阶段并进行侦查,这一环节通常需要2个月时间,但最长可达7个月;接下来是审查起诉阶段,该阶段的最短时长为一个半月,最长则为两个半月;
最后,案件将移送至法院进行一审审理,一般情况下,一审的审理周期为一个半月,但最长也可以达到两个半月。若案件需要进行二审,那么二审的审理周期通常也是一个半月,最长则为两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如公安机关对其羁押的人员认定为有必要逮捕,则应于执行拘留措施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检察机关递交审查审批申请;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则可将期限延长至四日。对于重大嫌疑犯的审核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检察院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应当于七日内作出批准捕或者不批准捕的决定。因此,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可达到三十天,但具体的拘留时限还需视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