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明确规定,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需具备以下条件:首先是可能被判予管制、拘役或独立运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次是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从而导致犯罪行为进一步扩大化的人;此外还包括患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有自身婴儿需要照顾的母亲;最后则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隐瞒犯罪行为本身并非决定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唯一因素,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上述所述的取保候审条件。若隐瞒犯罪行为可能会引发新的犯罪问题,那么就可能不符合取保候审的要求。然而,如果隐瞒犯罪行为并未对原有案件产生实质性影响,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满足了上述取保候审的其他条件,那么在特定情况下,他们依然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因此,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其中包括隐瞒犯罪行为的具体性质、对原有案件的影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状况等等。若隐瞒犯罪行为的情节较轻,对原有案件的处理无明显干扰,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满足了取保候审的其他条件,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然而,这需要针对每一个具体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最终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隐瞒犯罪能取保候审吗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嫌疑人或者被告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例如涉案罪行并非暴力性质严重、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相对较轻以及不存在再次危害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等等,从理论角度而言,他们仍然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但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是,故意隐匿犯罪行为有可能被司法机构视作对司法公正的阻碍,从而直接影响到取保候审申请能否获得批准的决策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刑法诉讼法规则第六十七条内容所规定,在执行取保候审措施时需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首先是尚未被判处轻型罪行或是经判断其犯罪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罪犯嫌疑人;其次是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的女性罪犯;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罪犯。在此过程中,罪犯若故意隐瞒其犯罪事实,并不影响取保候审的实施,除非这种隐瞒行为导致了新的犯罪行为发生或者对社会产生了严重的潜在威胁。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要考虑到隐瞒行为的具体影响程度、案件的复杂性以及罪犯自身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些因素都将由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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