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可以外借保险拒赔怎样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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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疗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外部费用时,可向保监局投诉。保监局对拖延理赔问题高度关注,会及时提醒并警示相关公司。若同一公司在三个月内收到三次类似投诉,将面临严厉警告;若投诉达四次,保监局将启动日常监管程序,深入调查。
医保卡可以外借保险拒赔怎样处理

一、医保卡可以外借保险拒赔怎样处理

关于医疗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外部费用的情况如何处理这一问题,我们提供以下详细解答:您可以选择向保监局进行投诉。保监局一直积极关注并努力纠正保险行业中存在的拖延理赔现象。若尽早收到消费者针对此类投诉的反馈,保监局将会立即提醒相关保险公司采取措施;若是接连两起类似投诉得到确认,保监局将发出监管谈话函予以警示;倘若同一公司在三个月内已出现三次相同类型的投诉,那么无疑会面临来自保监局相当严厉的警告

然而,一旦投诉次数上升至四次,保监局将不得不启动日常监管程序,派遣检查组深入该公司进行全面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保险公司未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再保险,或者严重违反本法关于资金运用的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责令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二、医保卡可以在省内跨市使用吗

如今,绝大多数地域已经实现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其中包括同省级别的医保卡在市级范围内的通用。例如,若以湖南省为具体实例。那么,全省范围内的参保群体无论身处何处,只要前往各市州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任何一家药店以及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千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旗下的特定药店,均可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购药操作。在这些场景下,用户无需额外支付现金或银行转账等费用,仅需简单扫描二维码即可完成医保个人账户的实时结算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针对医疗保险公司拒绝承担外部费用的情况,您可以向中国保监会进行投诉。对于理赔拖延的问题,中国保监会始终保持高度重视,并将及时采取行动,提醒和警示相关保险公司。如果同一家保险公司在三个月之内接到了三起类似的投诉,那么它将会受到严厉的警告;而当投诉次数达到四次时,中国保监会将启动常规监管程序,展开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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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在医学科学技术的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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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规定实际上是医院的免责条款。即在上述情况下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不得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寻求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急救状况
在患者生命危急的情况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如,医生对创伤严重的患者,为抢救其生命采取截肢手术或其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不应追究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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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也即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发生了患者死亡、伤残、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者技术过失直接造成,而是因为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是根据实际情况难以避免的。
在医疗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过失。另外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很相似,二者都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但是二者又有区别,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难以预见的,则属于医疗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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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名词,这里是指疾病不可逆转的自然加重。医护人员对于危重和疑难病症的患者,出于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利用各种现代化医疗手段,采取各种治疗手段去救治患者,力争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但是由于医学对疾病认识的限制,对于有些疾病医生也无能为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不良后果,甚至死亡。凡此类情况属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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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意外医疗保险理赔要带什么
员工意外医疗保险理赔要带保险单,关爱相随卡,保险费,与自己相关事故的证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具体就是自己 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当事人死亡,相关的家属应该出具死亡证明的文件,否则当事人的利益维护会不符合法律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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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而监外执行,根据刑诉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而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有两种:一种是对判决、裁定生效后尚未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另一种是在刑罚执行期间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又称保外就医。
法律还规定,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保外就医人员的“限制”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形式,而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密不可分。我国的社区矫正是在监外执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监外执行是中国社区矫正的早期形态,二者均属于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
按照规定,保外就医人员每月要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治疗医院的病情复查结果。患艾滋病、癌症、尿毒症或瘫痪卧床的严重疾病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可以不向司法所定期提交医院病情复查结果,只需每月向司法所书面报告身体情况。司法所可与治疗医院沟通联系,对治疗、复查疾病的情况进行核实。”丰台区司法局矫正帮教科干警刘志玮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和所有社区服刑人员一样,保外就医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区县,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得出境。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区县,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提交申请并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区县司法局批准。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二个月,司法所应当要求具保人或者亲属带其就近到市政府指定负责暂予监外执行病残鉴定的医院进行病情(身体)鉴定,并将鉴定日期通过区县司法局通报区县人民检察院。鉴定当日,区县人民检察院及司法所派员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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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可以拒收患病罪犯吗?患严重疾病的罪犯需要保外就医可以不受刑期限制吗
[律师回复]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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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的规定,将医生的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的职业道德要求上升到法律层面,可见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只是道德上的义务。结合第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的规定,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医生的法定义务。
二、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属于超范围执业根据原卫生部制定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的内容,医师注册后有四种情形不属于超范围执业,即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见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情形,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三、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属于非法执业过去在理论与实践上均存在对违法行医与非法行医主体认识的不一致性,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最高人民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行医案件的司法解释》对非法行医的主体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五种非法行医的情形,即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可见只要有执业医师证、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医生在院外救人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五种情形,因此谈不上非法行医。综上所述,个人认为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法定义务和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医师道德的要求,不属于超范围行医,不属于非法行医,原则上不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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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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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数大三阳可以进一步发展成肝癌。
2.大三阳可能进一步发展成肝硬化。有人在所谓无症状大三阳患者中检查,发现3%已成为肝硬化,只是症状不明显而已。还有人对这些患者进行肝活检,发现绝大多数患者的肝细胞有不同程度的炎性改变。
3.大三阳尚有极少数可转变成肝癌。对无症状乙肝大三阳必须加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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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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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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