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贿赂并予以退还之后,是否会构成行贿罪,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若接收贿赂的行为已然完成,并且行贿者出于违法目的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务,即便此后对所获财物实施退回,亦无法改变其行贿罪的既定事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规定,为谋求不当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的行为,即构成行贿罪。因此,无论贿赂是否得到退还,行贿者的行为都已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收受贿赂后又退回是否构成受贿罪
集团对受贿行为将予以严惩。对于那些在收取相关费用后立即返还的情况,应视为无罪处理;相反地,若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未经正式程序或以合法方式收受来自第三方的财物,并将这些财产用于为他人提供某项福利或利益的,那么此类行为将被确认为受贿罪行。
另外,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交流过程中,违反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通过各种名义如回扣、手续费等形式,私自将这些财产收入囊中的,也将被视为受贿行为进行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违规报销是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
《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受到贿赂之后,即便已经将其退还出去,如果行为人已实际接受并意图用于非法活动,则仍有可能被认定为行贿罪。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务旨在获取不应得之利,便可构成行贿罪。因此,是否进行退赔并不影响行贿罪的存在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