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时效多长时间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理赔期限,通常设定在两年之内,计算发起点为人或企业得知或者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日起。关于人身人寿保险的理赔情况,投保人或者收益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款的诉讼时效期则长达五年之久,同样是从他们得知或者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日起开始计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保险理赔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
首先需要关注的关键点即为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鉴于保险事故发生后需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电话沟通并进行报案,如果该时间段内延迟过长,那么将极有可能引发诸如额外的调查费用等问题,同时亦会导致调查难度大幅度提升,进而对被保人理赔时效性产生较大范围的影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理赔事宜时,通常规定了一个两年的期限,该期限的起始日期是事故受害方获悉或者有条件了解到相关情况的那天开始计算。对于涉及人身伤害和生命安全保障的人寿保险案件来说,理赔的诉讼时效也同样设定为五年,并且是从有关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已经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这些法律上设定的期限有助于确保事故中的受害者以及购买保险合同的投保人都能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得到相应的保障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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