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打人派出所怎么处理
在涉及到精神疾病患者之间的斗殴事件中,警方应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其实施强制性的监护人员监管措施。
同时,受伤一方有权向该患者的监护人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此时,公安机关亦可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调解服务;但考虑到这类人群被法律认定为具有限定性民事行为能力或缺乏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无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人打伤人怎么赔偿
关于精神病患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依照相应规定予以承担赔偿责任。在具体赔偿事宜上,需要考虑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受害者所需进行的必要医疗救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的护理、交通、营养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等各项费用,这些均属于为了达到治愈或康复目的而必须支出的合理费用;
再者,还需考虑到由于伤者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情况。若精神病患者拥有个人财产,则应当优先从其个人财产中支付上述赔偿费用;
如若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剩余部分则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当精神疾患的患者在行为控制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派出所将会依照法律程序实施强制性的监护措施,以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以及有效地防止可能引发的进一步的伤害事件。在此过程中,如果相关人员因为患者的行为而遭受了损害,受害方可以向患者的直接监护人提出赔偿请求。同时,警方也将积极参与对这些纠纷的协调和调解工作。考虑到患者因病可能在法律层面上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但是我们会确保他们能够接受适当的监管和治疗。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