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省退休人员丧葬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我过对于中国国内企业在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享有的在死亡后相关权益及福利做出如下明确且详细的规定:首先针对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离世的在职员工和退休人员,他们可以领到以下费用:
(1)首要的是丧葬费,为期三个季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同时对于直系亲属,我们称之为直亲的一次性援助费,这笔金额相当于过去一年十个季度的社会平均工资;
(2)其次就是抚养直系亲属的援助费,每月的发放方案必须是由当地生活贫困补助标准与物价补贴相结合而制定的;
(3)如果被抚养的直系亲属是孤寡老人,那么他/她每月可以领取的生活救助费将会比其他普通人高出200%,即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两倍。
当被抚养的直系亲属因故去世时,丧葬费将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的社会平均工资,不论其年龄大小都将一次性发放出来。对于企业摆脱离退休人员,如果他们是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离世,则根据国家官员的相关待遇进行支付:(1)首先,丧葬费为600元;
(2)然后,得到一次性的援助费,其金额相当于过去十个月个人基本的离休工资;
(3)最后,符合生活贫困补助条件的抚养直系亲属若居住在城市区域(包括开发区和乡镇)中,每月每人可获得110元的生活援助;对于另外提供的物价补贴,也会按照实际需要进行发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吉林省退休中人什么时候补发工资
1.本市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正常退休后,其个人养老金将于每月十日准时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2.对于已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正式退休之员工,自次月起便可开始享受正式纳保享有之养老金待遇。
3.如企业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为员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则其正式退休时间应以正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日期为准,同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与发放原则也将按照员工实际达到法定年龄时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4.若由于企业自身因素导致退休职工未能如期按月获取应得的养老金,则该部分养老金的差额部分应完全由企业承担。
5.按照当前我国的养老金发放标准规定,当在职员工年满六十周岁退休后,其每个月自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所获得的金额将会直接等于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内的累计存款余额除以相应的计发月份数所得结果,经过详细计算得出的数值约为139个月。而到了71岁之际,员工便有望将所有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的可用余额全部提取完毕。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吉林省境内,对于企业在职员工因患病或非工作原因导致的死亡情况,其丧葬费用将按照三个季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进行支付;而对于其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用,则将按照十个月的本人基本离休工资数额进行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抚养的直系亲属为孤寡老人,那么他们所能获得的生活救助费用将会提升至原有的200%。当被抚养的直系亲属不幸去世时,其丧葬费用将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水平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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