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有何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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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刑法》第267条,抢夺罪指未经授权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行为。处罚包括拘役、管制、罚金至有期徒刑、没收财产。携带凶器则按抢劫罪定罪。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抢夺罪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有何规定

一、抢夺罪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有何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七条明文规定,抢夺罪乃是对于公共或私人财产所有权益的侵害行径,其具体内容为未经合法授权而强取他人公私财物且数额达到了较大标准,或者在相当长时间内频繁实施此类行为。考虑到涉及数额和严重性两大因素,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设定了针对抢夺犯罪之适当惩罚措施。若犯罪金额达到一定量级或多次实施此类行为,则应受到如下惩戒: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或单惩罚金;若犯罪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若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另外,如犯罪分子在实施抢夺过程中携带凶器,则将按照抢劫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侵犯的是什么客体

抢劫犯罪中,其主要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合法权益及公众的人身安全。此类犯罪行径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更由于其作案手段的突然性,亦有可能对当事人的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影响。除此之外,这种犯罪行为还严重地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与安定和谐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抢夺罪主要是指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前提下,强行盗取公有及私人财物,且涉案数额较大或者实施此类犯罪行为达到了某种程度上的屡次性。此类犯罪所面临之刑罚包括但不限于拘役、管制以及罚金不等的严厉处分,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乃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附加刑罚。若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携带有威胁性武器,那么将以抢劫罪对其进行定罪量刑,这也是我国法律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出明确而具体的惩戒措施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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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情形包括:
1、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2、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3、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
4、抢夺残疾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抢夺医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另外,如果是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撞击或者逼挤被害人,乘机夺取财物的;
2、强行撞倒被害人后夺取财物的;
3、夺取财物时,被害人不放手,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强抢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1.22法释[2000]35号)
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抢劫基地属于抢夺犯罪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抢劫罪的对象是属于动产,不动产是不会成为抢劫罪对象的,所以抢占宅基地是不会构成抢劫罪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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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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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抢夺罪与侵占罪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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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抢夺罪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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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抢劫自己所输赌资不以抢劫犯罪论处有明确解决,但对抢夺自己所输赌资没有明文规定。请问抢夺自己所输赌资是否也能不以抢夺罪论处?
[律师回复]
1.首先对于抢夺自己所输赌资是否构成犯罪这一点,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刑法“无罪推定”原则,应当认定不构成抢夺犯罪。嫌疑人在支付赌资的过程中,原告没有向嫌疑人出具收据等文件证明欠款已经发生了转移。嫌疑人因发现自己受骗上当而取回自己的钱财,属于一种拒绝支付赌资的行为,而非抢夺赌资的行为。所以不构成犯罪。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一般以抢劫罪论处,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而抢夺的危害性质明显比抢劫的危害性低,所以更不能以罪论处。
3.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而在赌博行为中,若设赌的机构本身利用其对赌博规则的掌控,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事实上是一种欺诈的行为。因此在我国的法律原则中有“赌债为恶债”之说,在司法实践中,人民对于有证据证明因赌博而形成的债权债务,都不保护债权人的债权。
4.赌博参与人员抢夺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应考虑到被告人参与赌博,犯错对象直接针对被告人所输赌资,被告人主观上对于该类财产性质的认识不同于抢劫罪中对于“他人财物”的认识,被告人行为的危害性主要集中于特定的赌博参与人员之间。所谓抢夺,是嫌疑人趁人不备,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行为,数额较大。由于赌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赌资虽然由原告控制,但是该赌资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嫌疑人。既然抢夺是抢夺他人钱财的行为,而嫌疑人只是取回自己的钱财。因此嫌疑人的取回自己赌资的行为不是抢夺。
5.非法活动产生的财物占有状态转移的结果不受法律保护。抢劫非法财产行为所侵犯的不是合法的财物,而是非法财物,非法财物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这种行为就没有侵犯财产所有权,因而认为不能构成抢劫罪。故抢夺同理不能以抢夺罪定性。
6.参赌人在输钱情况下,确信对方使诈而输抢回的,对于因被对方诈赌而抢的,从民法“物权行为理论”分析,行为人交付财物的意思表示(原因行为)有瑕疵,行为人虽不能主张原物返还,但可以借助不当得利理论来请求返还。参照该理论,行为人确有依据认为对因被对方“使诈”而输掉的自己赌资而予以讨回,属私力救济。
7.但见于嫌疑人参与赌博,行为不当,应当以赌博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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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200元算抢夺罪吗
涉案金额200元是否构成抢夺罪需综合判断。根据《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抢夺构成抢夺罪。但各地对“数额较大”标准不同,一般在500至2000元。若当地法律认为200元属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抢夺罪。最终需结合当地法律及案情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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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多少财物构成犯罪,犯抢夺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律师回复]
一、抢夺多少财物构成犯罪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二、犯抢夺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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