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明文规定,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即自诉人)在法院尚未做出正式判决之前,是有权利与被告方进行庭外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或撤销原自诉的。因此,在理论上,强奸罪的被害者在未收到法院判决书之前,她是有权选择是否撤诉。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百一十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案件类型,即“仅需受害者提出控告即可启动司法程序的案件”,并不适用于调解解决。而强奸罪恰恰就属于这一类案件,所以,被害人无法通过调解的途径来撤销其起诉,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与被告方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主动撤回原有的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强奸罪原告可以提出赔偿吗
您的提问是可以成立的。具体而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受害者在遭遇犯罪行为后,有权主张以下赔偿项目:
首先,需要支付医疗费用,包括诊断、治疗及康复等环节所需的所有开支;
再次,需要补偿受害者因伤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包括公共交通工具或私人车辆的使用费用;
此外,还需承担受害者在治疗期间的住宿费用以及餐饮补贴;
最后,若受害者因伤致残,则需额外支付残疾赔偿金,同时还需为其配置相应的残疾辅助器具,并对其抚养人的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若受害者不幸离世,其家属还可向加害方提出死亡赔偿金的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强奸罪的受害者来说,他们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也可以选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求得经济上的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一十二条中明确表明,自诉人通常可以在判决前所进行与被告人之间的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或者选择撤回起诉。然而,根据该法典的第二百一十条第三款的具体规定,涉及到诸如强奸罪等严重犯罪行为的案件并不适用于调解程序。因此,对于强奸案的受害者而言,他们无法通过调解来撤销对被告人的指控,而仅能通过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自行决定撤回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