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险保险公司会拒赔有起诉时效吗
在面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困境时,投保人或者收益人都有权利通过诉讼途径来强制要求保险公司执行理赔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两年。准确来说,诉讼时效期从被保险人得知或者应该得知保险事故已经发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所以,倘若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进行理赔,那么投保人或者收益人就必须在得知或者应该得知保险事故已经发生的那一天起的两年内启动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意外险包括哪些范围内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即是被保人在合同期限内因遭受非自愿、来自外界、突发且无法预见的意外事故,从而导致身故、身体残疾、产生医疗费用支出或者暂时失去工作能力等情况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相应保险金额的一种保险产品。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在面临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拒绝作出赔偿的困局时,作为保单的持有者或者受益人,您拥有法定的权益进行保护和救济。您可以通过寻求法律帮助,采取法律手段以期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使损失得到补偿。当您遭受诚信缺失所导致的利益侵犯时,您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程序,以强制性手段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其应尽的理赔责任。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并赋予您的正当权益,其目的在于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确保保险行业的公正、公平以及正义原则得以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