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涉案资金的认定标准有几种
1.为超过三名的受助者提供援助;
2.涉及到的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了高达二十万元以上;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了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
4.获取或获得的非法收益已经达到一万元以上;
5.在过去两年中,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构成威胁而受到行政处罚,随后再次参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6.受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7.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五张(个);
8.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数量超过二十张;
9.其他任何情节严重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涉案结案银行卡还能用吗
1.回答是否可用的问题,个人须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定罪之后关注其银行卡的使用状况是否受到限制。
2.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出狱后银行卡内资金能否提取,要分情况具体分析。若早已因该案受到了相应的警告与惩罚,那么账户资金并不会产生额外的影响,因此,若账户中的款项属于个人合法所得且数额符合相关规定,便可正常进行提款操作;但若是通过犯罪行为获取的该项收入,那这些非法资金将会被政府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对于三个以上的受助对象,提供了援助;2.支付结算总金额超出人民币二十万元;3.广告支持费用高于人民币五万元;4.获取的非法收入达到了人民币一万元以上;5.曾经因为网络犯罪受到法律惩罚,并且再次实施类似行为;6.所资助(或接受资助)的人员参与犯罪活动,导致恶劣后果发生;7.通过任何方式,获取和出售超过五个支付账户;8.通过任何方式,获取和出售超过二十张手机卡;9.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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