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得以保释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须满足以下特定条件之一方可实现:(一)若该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二)若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实施保释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三)若其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通过实施保释措施而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四)若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则需采取保释措施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并且其行为并不具备社会危害性,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实施保释。因此,对于刑事拘留是否能够成功保释,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其中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可能面临的刑罚、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只要符合保释的相关条件,从理论上来讲,是完全有可能提出保释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好久以上会进监狱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侦查期间的一项强制措施,其性质并非意味着被羁押者已被定罪或即将面临刑罚。通常情况下,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将会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向相应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嫌疑人进行逮捕。若逮捕申请得到批准,则此案将继续进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而只有当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为有罪,且所判处的刑罚为有期徒刑及以上时,才会将其移送至监狱中服刑。整个流程可能会持续数个月乃至一年之久,具体所需时间将视案件的复杂程度与司法程序的进展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保释制度所适应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附加刑等处罚措施;其次,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其行为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危害;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他们的行为不对社会构成威胁,就可以适用保释制度;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了一段时间,但是案件尚未审结,为了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推进,也可以考虑适用保释制度。对于任何一种情况,只要犯罪嫌疑人没有对社会造成实际的危害,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是否给予犯罪嫌疑人保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案件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考虑,理论上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提出保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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