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还没发三方,企业要签怎么办
1.与校方展开深入交流:在此方面,阁下可率先联络校内相关职能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指导中心),以便对三方协议的发布进展以及预期时刻有所掌握。
同时,您还应向学校明确阐述贵企业的签约所需,以便观学校能否为此提供相应的紧急应对策略或是尽快推进协议的颁发工作。
2.寻求企业支持并协调:各位可以向企业如实传达当前所面临的局面——即学校暂未发布三方协议,然而贵单位期望能够与贵公司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请企业考虑是否能够选择等待学校公布协议之后,再进行正式的签约动作;抑或是接受其他种类的临时协议乃至意向书之类的文件作为替代品。
3.咨询业内资深人士意见:若经过上述努力仍旧未能使双方达成共识,那么阁下不妨向律师或者人力资源领域的从业者咨询意见,以求解答在缺乏正式三方协议的情况下贵我两方如何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双方在法律层面之上的利益。他们有可能为阁下提出使用其他各类合同文本或是协议的建设性建议,从而保证双方之间的合作能在合法框架内进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学校还没盖好能办烟草证吗
在法律及政策层面,学校周围环境通常不被授予烟草经营许可证。
然而,对于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与管理,各个区域的具体规定各有差异。在大多情况下,申请烟草经营许可证必须满足与中小学校之间至少相隔50米以上的地理条件。换言之,烟草销售点应远离中小学、幼儿园、少年或儿童活动中心,其半径范围内不得超过50米。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1.与贵校进行全面深入的交谈,以便充分了解三方协议的发布进度,明确企业签订合约的具体需求,并努力争取获得学校的全力支持。2.向合作公司详细说明当前状况,恳求其予以理解和配合,考虑推迟签署三方协议或者在等待正式协议签署之前先签署一份临时协议、意向书等其他备选方案。3.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取得理想效果,我们将寻求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领域专家的专业意见,共同探讨在没有三方协议的前提下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的权益,如起草新的合同文本或者提供其他相关的协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