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监察三个月没结果还要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薪资之时,作为劳动者应首先与雇主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以期妥善解决此问题。若经过努力仍不能达到满意效果,那么我们可采取以下一些合法有效的手段予以应对: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告;
(2)向对应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值得指出的是,这项权利必须于劳动争议产生之次日起一年内行使并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书面形式申请;
(3)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务必在此过程中,搜集、整理并出示一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二、劳动监察处理什么问题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事宜》本篇文章将阐述劳动监察大队所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用人单位在拟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时所涉及的不当措施的举报;
2.有关用人单位雇佣未成年人(即童工)进行工作的举报带来的关注;
4.以及对于用人单位触犯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或是规章、条例的其他违规行为提出的举报和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在遭遇劳动监察未果的情况下,作为劳动者,您应该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若该方法未能奏效,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一是向当地负责劳动保障监督工作的机构进行投诉;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请注意,您必须在一年之内行使此项权利并提交书面申请;最后,如果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诉诸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要妥善收集、整理并出示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从而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