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有权利开除员工吗
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是具有对雇员进行任意解聘的权力的。
然而,依据解雇行为的性质不同,我们又可将其划分为因员工重大错误而导致的被迫离职、在无任何不当行为情况下方可实现的正常休业以及在物质利益驱动下所采取的精简人力策略等几种类型。
至于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文规定的情况,企业有权宣布终止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通常意义上我们所说的解聘雇员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司有权扣钱吗
本企业依法享有对于员工薪酬的代扣权益,其中涉及范围如下:
首先是代为缴纳员工需要承担的个人所得税额;
其次,为员工支付的各种应当由其本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也是在代扣之列;
此外,对于法院判决与判定中所明确要求的抚养费以及抚育费等款项,同样可以代为扣除。
然而,严格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薪资进行任何形式的克扣或无理拖欠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均拥有对其员工进行合理裁员的权利,但需明确的是,裁员的具体原因因情况而异,可能涉及到员工的严重过失行为、公司的常规性业务暂停或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等多方面因素。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当员工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时,企业可以依法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解雇”。